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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北建设纲要》颁布实施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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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依法治省战略,在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近日,《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

根据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依法治省战略,在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近日,《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省成为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制定出台省级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的省份之一。

昨日,全省法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暨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宣布,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将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参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和做法,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省委副书记、省长、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建设法治湖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体现社会和谐本质特征、建设和谐湖北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

全省上下务必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湖北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变为自觉行动。

李鸿忠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湖北建设,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坚持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和“少而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依法化解矛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突出依法管理,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六是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李鸿忠强调,建设法治湖北,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段推进、分层落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法治湖北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永文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大国,副省长、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斌,省政协副主席陈柏槐,省政府秘书长尹汉宁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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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法治湖北建设 颁布 省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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