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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现“武汉模式” 湖北借资本高地助经济转型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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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财富的增加,金融的功能观逐步深化,主要特征是:资金的界限淡化,财富管理和资本营运成为新的焦点,金融中心建设重心向资本与风险管理转型。以功能观的视角认真梳理改革开放30年来武汉区域金融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财富的增加,金融的功能观逐步深化,主要特征是:资金的界限淡化,财富管理和资本营运成为新的焦点,金融中心建设重心向资本与风险管理转型。以功能观的视角认真梳理改革开放30年来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历程为基础,用“创新驱动”的全新的发展理念, 赋予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时代性,提升“四力之合”(聚合能力、辐射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武汉模式”。

一.提升区域金融中心的聚合能力

聚合已成为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普遍现象。中心城市的经济结构转型是金融业聚合的前提;有效空间载体和重要政策平台是金融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因素;专业人才集聚和强劲面向全球市场金融业务的需求,是中心城市成为金融聚合集群的重要依托和支撑。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金融产业聚合未来要形成整体优势。使金融业在武汉金融聚合区内经济总量中占很大比例,围绕金融业形成一系列服务性产业群,区域形成明显的轴辐射式产业结构。区域金融规模、市场占有率、就业人数基本稳定或与金融业平均增长速度基本同步,金融业聚合逐渐进入成熟阶段。

二.扩大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能力

佩鲁的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实施平衡发展在现实上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步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政府应通过倾斜投资政策有意识地培养某个产业(支配企业)或城市(地区)作为经济“增长极”带动相关产业和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

增长极理论重视区域发展中的“极化作用”,强调增长极的出现,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外来企业的牵引和外部技术的投入进行重点投资。金融中心是金融发展的增长极,在形成金融中心的金融集聚过程中会形成金融辐射效应。金融辐射效应就是指金融服务业领域中所存在的中心地区通过资源集聚与扩散而带动周边地区金融发展的经济现象。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金融聚合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后,商务租赁成本大幅度攀升,拥挤效应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一些不需要面对面进行的服务或者可以通过远程通讯方式代替面对面服务的金融服务和衍生产品的经营机构,会考虑到向相对远离现有金融业聚合区的地区迁移。长期来看,扩散有利于金融产业聚合,金融扩散导致金融中心地位变迁,新的金融发展周期取代旧的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周期,从而促进了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形成区域金融中心的服务能力

金融不发展的代价是必然的,而金融发展的代价则是偶发的,只有在金融发展走错了方向时,才会带来不必要的代价。本质上,金融发展的功能就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分散各种可能的风险,因此,就整体来说,金融发展是利大于弊。虚拟经济发展过度,或者金融偏离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方向,都是需要全力纠正的,但同时却不能滑入另一个极端。在金融抑制仍然很严重的情况下,金融不发展的代价也是我们承受不起的。去年下半年温州企业频频遭遇资金链断裂,中小企业一时陷入生存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既然金融不发展的潜在代价如此巨大,被动应对肯定是不明智的,而如何主动改变金融不发展的现状,则是对决策层的决心和能力的极大考验。当前,我国制约金融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体制因素。体制因素包括行政性垄断、利益集团的牵绊等。在既有的发展方式下,即使能够将现有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扩大几倍,恐怕也无法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现在亟需推动金融的“增量”发展,以功能为导向,让机构建设和市场建设两个轮子都高速运转起来。在市场建设方面,也要本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尽早构建起多层次的体系。

总而言之,真正形成适应当前经济改革开放深化的金融服务能力,应是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根本目标。作为国家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区域性金融改革要立足服务本地实际,突出区域特征。

四.强化区域金融中心的“试验力”

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肩负金融体制转型、国家战略执行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任,必须服务于中国的结构调整,为下一轮经济快速发展打造要素平台。因此,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不仅立足于在体制存量意义上如何从中央政府和监管当局获得怎样的许可,还应该立足于体制增量建设,获得“先行先试”的机会。

区域性金融中心不是为了满足中心所在城市的金融需求,而是满足区域范围内其他地区的金融需求。一个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全国、中部地区的产业转移进程中,金融创新服务的缺失是一个关键问题,甚至会导致结构调整的彻底失败。时至今日,我们观察到的金融中心建设逻辑依然没有摆脱“中心城市更具投资价值,金融资源应该更为集中”的“资金洼地”逻辑。而早在1914—1917年纽约金融中心形成时已经证明,一战中的欧洲国家的融资需求才是这一金融中心崛起的根本理由,而非纽约市的市政建设是否需要资金投放。

五.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武汉模式”

通过“四力之合”(聚合能力、辐射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协同创新,以及“四化之作”(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态多样化、金融运营现代化、金融市场生态化),最终形成中国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武汉模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委决策支持顾问、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就武汉金改方案提出建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工程系副主任。主持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委托课题《湖北省发展供应链物流金融问题研究》及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2012委托课题《融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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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金融 经济 武汉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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