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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以房养老保险或4月面市 满60岁有产权者可投保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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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房养老保险将在汉试点 满60岁有房产即可投保 试点城市还包括北上广三地 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定期拿养老金,身故后房产归保险公司……这种“时髦”的以房养老方式,最快有望下月推出。 据悉,

为何入围首批试点?

武汉已有完整的养老服务产品体系

武汉为何获得首批试点城市资格?“武汉是中部地区非常有代表性的城市,用来试点是个不错的选择。”曾从事美国私人养老金制度研究的学者董登新表示,中国存量房的数量很大,以房养老应该有市场前景。

据合众人寿介绍,目前武汉以房养老的前端销售平台、房产估计、相关金融服务已成熟,而后端的提供养老社区的服务、医疗体系已基本建成。“我们在武汉近郊推出的大型养老社区,目前已入住一百多户。那里养老环境舒适,住户可以享受全天的医疗服务以及情感上的照顾。”“这与武汉市场的成熟度是相关的。”最先提出以房养老概念的幸福人寿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以房养老保险尚未推出,但与此相关的配套工作已全面展开。如作为以房养老的衍生品牌、后期配套服务设施——养老社区已在各大险企的扩张版图之中。据了解,除合众人寿外,泰康、平安、新华等保险公司也在加紧圈地建设养老社区。其中,泰康人寿已在武汉选址,准备建养老社区。

据悉,目前养老社区入住的价格构成为房屋租金+医疗服务。以合众人寿养老社区为例,一室一厅租金为1500元/月,医疗服务为2000元/月,总价为3500元/月。“养老社区只是以房养老保险的配套服务设施,购买以房养老保险并不意味着非得入住养老社区,老人可以选择入住我们建成的养老社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补贴养老金。也可选择不入住。”上述人士表示。

房价变动算谁的?

可与保险公司分享或独享增值收益

房产抵押期间,房价上涨或下跌了,怎么办?

据了解,目前试点的保险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类,其区别之处在于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与保险公司分享。如分享增值部分,当房价上涨时,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按合同约定分配增值收益,投保人所享有的增值收益将按月返还;当房价下跌时,投保人继续按约定领取原保费,保险公司将为投保人兜底。如不分享增值部分,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将全部归属于投保人;若房价下跌,相关人士表示,具体细则还未出台。“对保险公司而言,非参与型产品的风险较小。”据接近试点项目组人士介绍,“房屋等不动产本身就有价值浮动空间,并非一成不变的上涨。中国房价经历多年上涨后,未来的趋势还真不好说。以房养老保险未来涉及的潜在风险较多,保险公司更愿意操作简便的不分享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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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莎]

标签:以房养老 武汉 试点 房产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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