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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黑车”调查]市民探讨如何治理“黑车”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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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恩施的咸丰出租车 连日来,我州“黑车”市场调查报道推出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许多市民就如何治理“黑车”纷纷建言献策,其中,不乏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市民或网友们积极参与“黑车”讨论,他们普遍认

跑恩施的咸丰出租车

连日来,我州“黑车”市场调查报道推出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许多市民就如何治理“黑车”纷纷建言献策,其中,不乏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市民或网友们积极参与“黑车”讨论,他们普遍认为,治理“黑车”,不是靠某一个部门就能治好,也并不是靠一段时间一蹴而就就能根治的。它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需要乘客提高自身素质,更需要建立一个打击“黑车”的长效机制,光靠突击行动远远是治标不治本。

与此同时,政府打击“黑车”,还要逐步完善就业制度,多提供就业渠道。对有车、有驾驶证的司机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让他们合法利用车、技术来就业。

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

驶员老李,从事长轿运输近10个年头。老李说,“黑车”近年来越来越猖獗,但毕竟是违法经营,一般都会“打游击”。运管等部门查得严的时候,“黑车”便有所收敛。

许多正规线路车司机反映,真正治理“黑车”,光靠运管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黑车”十分狡猾,运管在执法中,往往会遇到取证难等问题,所以,治理“黑车”,必须运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执法,并最终建立打击“黑车”的长效机制,不能光靠“突击整顿行动”。

记者调查中,一位市民提出了治理“黑车”的许多建设性意见。

这位市民建议,首先要政府部门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全市的打击“黑车”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提高客运车辆服务质量。公安部门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城管部门合理规划火车站和城区停车场、点,划定禁停范围,取缔车辆乱停乱放。

其次,要全社会参与,构建打击“黑车”的社会氛围。一是建立“黑车”的“黑名单”,对曾被查处的车辆和驾驶员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对市民举报,公安机关正在摸排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便在今后执法过程中重点予以排查。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要文明执法,不经营黑车,不充当“黑车”的保护伞,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提供便利或从中牟利。三是要强化宣传,加大社会监督,可通过电视、手机、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群众通告打击“黑车”的进度和决心,同时要告知群众坐“黑车”的危险,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执法电话。

打击“黑车”,必须对症下药

许多司机和市民认为,“黑车”主要集中在火车站和医院附近,只要在这些地方加大查处力度,“黑车”就失去了揽客空间。

调查中,一位司机介绍,治理我州的“黑车”,必须先治理好恩施市的“黑车”。因为,虽然我州各个县市均有“黑车”经营,但“黑车”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恩施市城区。打击“黑车”,应在恩施火车站、高速进出口和城区进出口等地,执法部门加强检查和排查,让“黑车”失去生存的空间。

“黑车”司机经常在医院门口拉客,鉴于此,许多正规线路车司机建议,医院也应当加入到“黑车”治理的队伍中来。医院门口,也是医院的形象,如果“黑车”猖獗,势必影响到医院的形象,还会影响到患者的治疗环境,所以,医院应当在“黑车”拉客的地方,部署安保力量,开展安全宣传,让“黑车”在医院门口丧失拉客的空间。

加强源头管理,是有效治理“黑车”的得力措施之一。许多“黑车”司机经营客运,可能是司机甚至全家的主要生活来源,打击“黑车”,势必会影响到“黑车”司机的收入。有的市民建议,要完善就业制度,多提供就业渠道。对有车、有驾驶证的司机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让他们合法利用车、技术来就业。可尝试由政府购买运力,通过公开招标,让想从事运营的群众公平竞争上岗就业。

“黑车”经营成本低、见效快,而从业者大多缺乏谋生技能。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除应加强帮扶、救助工作,还应加强对“黑车”从业者的教育指导,更重要的是加大“黑车”的打击力度,通过依法行政扫清“黑车”的生存空间。

“黑车”之所以能生存下来,与正规线路车态度差等也有关系。于是,许多市民也建议,拼车方便实惠快捷,这个社会就是有需要才会有服务。正规班车价格高,服务态度差,多想想怎么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质量上来了,价格下去了,“拼车”就不战而败!

乘客不能总“事不关己”

“黑车”能够生存是因为大量乘客安全意识淡薄,仍选择乘坐“黑车”。记者在调查中,甚至还能见到这种场面,乘客帮着“黑车”司机到处喊客。

在执法部门查处“黑车”时,由于司机与乘客事先商量好,乘客甚至主动承认与司机的亲属或者朋友关系,让“黑车”成功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

许多市民和网友认为,乘客之所以乘坐“黑车”,一方面确实图方便,另一方面,乘客也有点“事不关己”的态度,毕竟交通意外及维权并未发生在自己身上。

其实,乘坐“黑车”并不是一件“事不关己”的事。“黑车”由于保险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肯定会面临赔付难等问题。

记者获悉,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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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子墨]

标签:黑车 治理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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