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中旬,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这是10年前国务院领导人批示研究这项保险服务之后,第一次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要求,由此,“以房养老”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赞成者和反对者,不一而足。
那么,到底什么是“以房养老”?它能够在中国实行吗?为何它作为一项新的养老模式尝试,一经发布就备受质疑?它的实施是否具有可行性,又存在着哪些困境和疑虑?
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详细]
“我这房子将来给孩子们再住个50年都没问题。活着不能只顾自己,让家人过得更好才算有意义。”[详细]
据观察,除美国,各国倒按揭之所以能成为养老资金来源重要部分,均有政府的深度支持和参与,加拿大政府则承诺对倒按揭贷款免税。[详细]
70年的住宅产权被公认为以房养老的另一个“命门”。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住宅使用满70年后产权仍然归原产权人所有。[详细]
在试点人群选择上,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保险业从无子女家庭开始进行反向抵押养老的经验,首先从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起步开展这项试点,今后根据需要扩大到有愿望的其他老人家庭。[详细]
房价的波动和货币贬值也是困扰以房养老的因素。“这些年来中国的房价总体上经历了飙升,在调控时房价也曾经出现过幅度不小的回落,而房价的变动大会困扰房屋本身的价值评估。[详细]
尽管当下城乡居民家庭小型化形态基本形成,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但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家庭养老仍是首选养老方式。“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是过不了‘观念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详细]
对于赞同“以房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方式不是问题,保障才是障碍。“养老产品缺乏是以房养老推行的最大障碍。”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傅旻说。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详细]
“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无规可依、风险顾虑,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中信银行于去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是国内较早试点“养老按揭”的银行。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详细]
对金融机构而言,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 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详细]
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银发浪潮”来袭,“4+2+1”家庭模式成主流,大量老人房产需 “唤醒”。但事实上,几年前上海、北京等城市个别金融机构就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上海从2007年就酝酿“以房养老”,但推行多年仅成功6例。房产并不是老人独有,与子女产生分歧、家产传后的观念等都是以房养老的阻力。房价的不确定性也让大多数老人无法下定决心跨出这一步,更多老人愿意尝试“租房养老”。[详细]
南京第一位提出“以房养老”申请的老人张启韻(韵的繁体字),已届九十高龄且身患多种疾病,最终没能实现“以房养老”,目前不得不住进“新街口街道香铺营社区老年照料中心”。对于类似张老太太的境遇,南京市老龄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与各地先前试点的市场推广不同,政府主导推动的以房养老将会是一项保障新政,老人担心的市场风险,未来也会由政府出面承担。南京市老龄委副主任认为,“以房养老”依然是当下养老模式中的一个补充,老人们的生存质量各不相同,不会成为众多老人选择的主流养老方式。[详细]
北京有望于9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备受争议的“以房养老”可能不被提及,而是提出“以房助老”的概念。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房助老”是除基本养老金之外养老方式的多一种选择。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详细]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对此表示,尽管思路已提出、意见已出台,但具体如何操作仍在探索复议中。“以房养老现在炒得太热了,实际上在西方成熟的养老体系建立也是占很少的一部分。”他认为,我国以房养老不可能成为养老的主要方式,它只是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详细]
从理论上说,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老人的住房必须是可以由他们自由支配的,二是住房市场的价格是稳定且可持续的。[详细]
针对社会关注的“以房养老”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等多名专家24日在京表示,“以房养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服务工具和产品,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可选择的、补充的养老方式,不是一项养老政策。[详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今日在中国新闻社主办的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表示,中国的养老问题全部指望“住房养老”并不客观,它只是其中的一个选项,而且是有条件人的选项。“以房养老”要有很好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否则会有很多纠纷。[详细]
在我国实行以房养老并不怎么现实,这与中国的传统幸福观念相悖。“以房养老”的前提是必须要有房。且不说有多少无房者无法享受这种待遇,仅对这些有房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也许并不是年老时的经济能力,更多还是子女能不能尽孝。即使有再多的钱,如果仅仅依靠雇工照顾或者进养老院,他们就真的能幸福吗?[详细]
“以房养老”不是一种唯一的选择,但它又是千千万万个选项中的一个具有可行性的选择。中国那么大,各地又是千差万别,确实需要整个国家,各个群体以至于每一个相关人士集思广益、各显神通,创造和发明出各式各样的养老方式。[详细]
“以房养老”为什么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弹?对政策的误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目前普遍弥漫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不安情绪。“以房养老”出现误读的背后,实际上是长期未能消除的养老焦虑的一次集中吐槽。[详细]
从世界范围来看,“以房养老”的确是个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途径,中国是一个养老问题凸出的国家,应该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和探索。但是,中国的养老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最终还要靠深化二次分配改革来破解。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要有改革的决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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