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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藏龙锦东小区物业收电动车停车费 不交钱不能进小区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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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物业收电动车停车费不交钱不能进小区 “没有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就收费,合适吗?”前日,江夏藏龙岛办事处藏龙锦东小区业主张先生反映,小区物业本周开始向业主收取电动车停车费,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原标题:物业收电动车停车费不交钱不能进小区

“没有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就收费,合适吗?”前日,江夏藏龙岛办事处藏龙锦东小区业主张先生反映,小区物业本周开始向业主收取电动车停车费,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前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入口处张贴了一张告示,内容为业主需为电动车、摩托车缴纳停车费,一年360元,“不肯办理的业主车辆一律不许进小区”。

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为规范管理,小区安排电动车等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并设置投币式充电设备服务业主。按照武汉市公布的车辆停泊费指导价格,他们近期开始向业主收取每月30元的停泊服务费。

记者询问是否有物价部门出具的收费许可,该工作人员称有相关手续,但在公司夏经理手中,目前他不在公司,因此无法出具。记者多次致电夏经理,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江夏区物价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查找相关档案后回复称,没有找到该小区办理的电动车、摩托车收费的相关手续。不过,该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如在政府部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一般不需要特别核准,“小区物业应向业主多做沟通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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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谦]

标签:小区 电动车 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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