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险将在湖北省试点 “以房养老”产品将上市
原标题:我省保险业“省九条”出炉 条条贴近民生 食品安全险将在全省试点贴近民生、立足湖北实际
原标题:我省保险业“省九条”出炉 条条贴近民生
食品安全险将在全省试点
贴近民生、立足湖北实际。“省九条”涉及的险种较多,但都结合了当前湖北经济发展现状,在运用保险机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发展湖北特色的“三农”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及各类责任险上,指导性强。
特别是在无法实现保险完全商业化时,由政府牵头,并加大财政支持,有利于深化保险服务业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田玲教授
日前,落实国务院保险“新国十条”的湖北版细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九条”)亮相,九条意见条条贴近民生,从大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到医疗责任纠纷,从见义勇为救助到自然灾害损失补偿,从小龙虾养殖到小微企业融资,无处不见保险的“身影”。
保险深度和密度
5年后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省九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在全省试点,消费者在食用投保企业的食品(药品)后出现安全问题,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意见明确,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先从食品药品加工与制造业切入,开展食安险试点,然后稳步推广到食品流通业与餐饮业。
“省九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和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意味着,再过5年,我省保险深度和密度将成倍增长,人均保费将超过3500元。
数据显示,2014年,湖北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00.2亿元,保费规模稳居全国前10位;保费增幅19.21%,居全国第9位。
就在去年8月“新国十条”出台后的半年时间里,湖北保监部门已会同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食品安全责任险(以下简称食安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关注度高的险种已在试点阶段。
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以房养老”产品将上市
小龙虾保险、水稻保险、母猪保险……近年来,湖北省不断有创新型农业保险为我省特色农业“保驾护航”。此次“省九条”提出,要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配套。
在保险“新国十条”里,获得最大支持的莫过于养老和健康保险。此次“省九条”也将二者放于首要地位,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积极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发展”。
武汉是全国四个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据悉,幸福人寿已向保监会报备“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目前已进入二次审查阶段,上半年推出可能性较大。
食安险探索全省试点
去年的福喜“过期肉”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一直以来,在“鼓励”和“强制”间徘徊的食安险,成为大众焦点。
根据“省九条”意见: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医疗责任、校园安全、特种设备责任等责任保险试点,通过地方立法,努力实现全覆盖。试点先从食品药品加工与制造业开始,逐步推广到食品流通业与餐饮业。
有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保障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关系不大。事实上并非如此。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人士介绍:“食安险的保费虽然是企业出,但受益者是消费者。”比如消费者在一家餐厅吃坏了肚子,餐厅对消费者有赔偿责任,如果餐厅投保了食安险,则由保险公司来赔付相关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发生的金额。
不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有保障,食安险费率也是根据企业的卫生环境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卫生条件越好,费率越低。“这有利于倒逼企业提高卫生环境、保证食品安全。”该人士补充。
据悉,目前在湖北地区,人保财险、长安责任、平安等5家保险公司已获批开展食安险试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企业、大中型酒店是重中之重。
从人保财险以往投保数据来看,公司去年全省承保企业1519家,累计承担责任限额16.24亿元。这与当下海量的食品企业比起来,还有很大“空白”。
“投保意识不强,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导致参保企业很少。”人保财险、长安责任相关险种负责人均表示,如果没有政府主导,食安险推广难度仍然较大。
据悉,去年9月下发的“食安险试点实施方案”已明确,湖北食品安全责任险将在全省开展两年试点。
一元民生保险还将“升级”
尽管湖北地震、海啸等巨大自然灾害较少,可一旦发生,损失惨重。“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有财政支持的洪水、干旱等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发展地方政府统一投保的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是这次“省九条”里明确提出的。
“相对其他自然灾害,洪水和干旱在湖北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田玲教授透露,在武汉大学相关课题组推动下,保监会要求研究巨灾保险在湖北先行先试方案。一旦形成,或率先在湖北落地。
除了自然灾害,我省的“一元民生保险”则为公众安全筑起“防火墙”。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两个险种创新组合在一起,目前已在武汉、襄阳等11个地市开展,由政府统保,一旦居民因遭受自然灾害、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伤亡的,每人可获得最高5万元赔付和5000元的医疗费用。
记者了解到,在“一元民生保险”的基础上,部分地区还在尝试提高保额到“二元”、“四元”,增加赔付上限。就在上月,武汉市的洪山区、江岸区、硚口区升级为“四元计划”,为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或爆炸使房屋受损,电子设备被盗等风险投保,每户家庭最高可获赔5万元,而保费全部由区政府埋单。
大病医保将实现省级统筹
“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大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新国十条”里的要求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上得到充分体现。“省九条”中进一步明确,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合理明确的盈余调节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实现大病保险省级统筹。
张兵(化名)是十堰市的一名普通中学生,因患败血症,6次住院共花费44.28万元,基本医保支付了11.68万元。若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前,他仅能获得大病救助金8.4万元,而有了大病医保,他再次获得了人保财险26.12万元的赔付款,足足多了17.72万元。“大病保险主要就是与基本医保做好衔接。”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公司作为大病医保的管理者,秉承的是国家要求的“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但由于招标价格较低、保险公司的过往经验数据不足,也会出现亏损的情况,所以在运用风险调节机制后,部分项目也会与当地政府协商,相应提高次年保费。
此外,在医疗责任险领域,将建立以市(州)为单位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
湖北保险业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大事记
“新国十条”出台后半年内,湖北保监部门会同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
■ 《湖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共建武汉保险示范区战略合作备忘录》■《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湖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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