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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老宅给儿子后却“寄儿篱下” 90岁爹爹每月需交生活费


来源:长江网-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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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百万老宅给儿子后却“寄儿篱下” 爹爹每月交了生活费还要听难听的话 制图陶刚 昨天的“周二之约”热线热得发烫,值班的江汉区法院万松法庭庭长李海燕一个多小时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巧的是,昨天整个电

原标题:百万老宅给儿子后却“寄儿篱下”

爹爹每月交了生活费还要听难听的话

制图陶刚

昨天的“周二之约”热线热得发烫,值班的江汉区法院万松法庭庭长李海燕一个多小时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巧的是,昨天整个电话咨询环节,多位读者咨询的都是跟房屋拆迁相关的问题,李庭长一一作答,也友情提醒:房子可以拆,亲情拆了多少钱都换不回,划不来。

恨不能把房屋立即劈开分

“我们三人都拥有一处房产的所有权,经过法院判决,一个人占70%的产权,另外两个人各占15%,现在问题是,占有15%的人把这套房子租给了别人不愿意腾退,这房子我们想分清楚该怎么办?”张先生来电咨询,这房子总不能劈开吧,有什么办法把产权分清楚。

李庭长表示,如果三方都有住房不要这套房子,可协商一致自行出售或者委托中介出售,三方按照所占所有权比列分割房款;当事人如果就出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通过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如果有人愿意出售有人不同意出售,涉及共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需要征求其他共有权人的意见。

对于房屋出租问题,三方可以按照所有权份额分割租赁费受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租户租赁房屋是在确定份额之前与登记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则由签订合同的出租人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在确权之后,仅仅部分与共有权人签订合同则涉及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怨兄弟处置祖宅有所隐瞒

“我们兄弟五个天南海北,老母亲一套房子由于城中村改造拆迁。我们其他兄弟也不想争房产,就一致同意将拆迁还建的房子给老母亲的一个独孙子,现在,老三代替母亲签的协议对我们有所隐瞒,拆迁的过渡费也不给老母亲,老母亲心里不痛快,我想问问,怎么能推翻这个拆迁协议”,王先生从北京打来电话,谈起兄弟间的闹心事。李庭长解答,拆迁协议老三是否能代母亲签署,要看当时的委托是特别授权还是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授权是可以代老母亲作实体上的处置,如果是一般代理,不能代替老母亲做财产处分决定。

悔不该把老宅过早给儿子

“我看了太多电视、报纸上关于家庭房产分割的问题闹得不高兴的新闻,为了避免家庭矛盾,我将自己名下的一套老宅过户给了儿子,拆迁了100多万,换了新房到头来还落不到好。现在儿子让我们老两口每个月交3000元生活费,我已经交了2000元了,这钱足够我们生活了,儿子还在家说些难听的话,往前数几十年,我们帮他们带孩子的付出他怎么不算呢?”90多岁的李先生来电诉说他的伤心事,没想到自己房子过户太早丧失了“主动权”。李庭长安慰老人家,当时把房子给孩子,赠与时附有养老的条件,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就算没约定,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可以求助社区来调解。如果仍不行就来起诉,到法院来解开家庭矛盾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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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谦]

标签:儿子 老宅 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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