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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千万元 未获规划部门批准某小区架空层改成车库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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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千万元紫薇花园架空层改成车库 未获规划部门批准部分车主8年后发现购买协议无效 “八年前花8万元购买的车库,物业称买卖无效,要我全额交停车费!”昨日,汉口古田四路紫薇花园业主欧阳先生无奈地说。 昨日

投入千万元紫薇花园架空层改成车库

未获规划部门批准部分车主8年后发现购买协议无效

“八年前花8万元购买的车库,物业称买卖无效,要我全额交停车费!”昨日,汉口古田四路紫薇花园业主欧阳先生无奈地说。

昨日上午,记者在紫薇花园3栋见到,楼下架空层车位编号55,旁边立柱上写有“私家车位”字样。欧阳先生表示,他于2005年购买了该小区的住房,同时购买了该车库,此前几年停车一直正常。他取出一份《紫薇花园车库买卖协议》说,这就是他于2005年7月1日购买车位的凭证。该协议显示:出卖人为紫薇花园开发商,买受人为欧阳先生,协议约定该车位总价款为8万元,全部款项于签约当日一次性付清,该车库使用期限为2073年11月30日止,并约定本车库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今年八九月间,小区物业让欧阳先生每月交150元的停车费。他打听后得知,未购买车库的业主停车才是该收费标准。欧阳先生向小区物业询问,被告知其八年前所购买的车位无效。接着,欧阳先生的轿车进出小区大门时,门岗经常不予放行。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的武汉蓝康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郑主任表示,据小区的前任物业介绍,部分购买了小区架空层车库的业主,已找开发商办理了退费;目前物业对架空层停车位,每月既收泊位费60至90元,又收服务费90元,其中泊位费交给小区业主委员会。

郑主任建议,欧阳先生直接向开发商了解相关事宜。昨日中午,记者与欧阳先生一起,来到汉口黄孝河路开发商办公地,经营部周经理解释,当初开发商投入上千万元将紫薇花园架空层建成车库,后因规划部门未通过,架空层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随即又在小区张贴通告,要求已购买架空层车库的业主办理退费,或改为购买地下车位。目前,大多数业主已经办理退费或转购地下停车位。

欧阳先生表示,当初八万元购买的车库,现在退款令人难以接受,希望开发商与业委会协商,让其车位使用权得以延续。对此,周经理表示,他们将与紫薇花园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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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标签:车库 小区 架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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