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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首先要颁证确权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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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领导层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牵一发动全身的土地制度改革备受瞩目。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能不能在改革开放35年后启动一场“新土改”,进一步释放土地要素的活力,关键在于落实农民从土地获得收益的权利

在中共领导层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牵一发动全身的土地制度改革备受瞩目。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能不能在改革开放35年后启动一场“新土改”,进一步释放土地要素的活力,关键在于落实农民从土地获得收益的权利。人们期待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对这一议题给出方向性部署。

在中国现行有关规定之下,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的方式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

当前,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正面临巨大挑战。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民进城打工,很多承包土地的农民实际上并不耕种,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撂荒现象。据统计,中国目前有2亿多有承包权的外出打工者脱离土地。

另一方面,曾经为中国经济注入巨大活力、使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得以迅速解决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无法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对集约化提出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开始在多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即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他人或者合作社使用,并收取租金。

但是,现行土地政策法规却让流转遭遇瓶颈。浙江大学教授顾益康表示,土地要流转首先需要颁证确权,厘清土地权属关系,然而土地确权实际上并没有法律支撑。顾益康认为,对选择留在农村的农民而言,应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让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承包“长久不变”落到实处,确权固权稳定承包者经营者恒心;对今后转户进城的农民而言,保障其土地财产权,探索建立完善的“人地分离”制度,实现“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推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从最初承包期限15年,到30年,到“长久不变”,再到允许流转、抵押,贯穿过去30多年,土地政策变迁的一个总体思路是赋予农民越来越多的土地权利,放活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下一步土地政策怎么走关键要看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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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确权 流转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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