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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先试点 土地流转绝不能农转非非农化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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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地流转绝不能农转非非农化 据新华社电农业部部长韩长赋6日表示,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

原标题:土地流转绝不能农转非非农化

据新华社电农业部部长韩长赋6日表示,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不是让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盖房子,也不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圈地。总之,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绝不能土地农转非、非农化,更不能变相地搞庄园、别墅、度假村。

韩长赋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得很清楚,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同时,在原来的占有、使用、流转、收益等权益的基础上,再赋予农民对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的权能。值得注意的是,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客体是土地经营权,不是承包权。也就是说,在承包或者流转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并处置农产品的权利,所以不是承包权,更不是所有权,而是经营权。

关于公众关注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韩长赋表示,要把握好三个限定词,不能误解误读。一是它是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是集体的所有的建设用地,因为农村还有公益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更不是原来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耕地。二是符合规划。三是用途管制。必须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并不是说所有的农村建设用地都可以自由入市,即便是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先也还要确权、确地,不能无证转让。还要规范公开的市场操作,不能私下授受。”韩长赋说。

韩长赋还强调,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无论是承包地的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还是住房财产权的流转,都要先搞试点,而且试点是要报批的。要坚持全会提出的审慎、稳妥的原则,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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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农村建设用地 土地流转 土地制度改革 凤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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