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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捞人”行当:大多为骗局 多数自称部级官员


来源:检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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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以“捞人”为名诈骗的23岁男子身陷囹圄。图为他打下的“捞人”钱款收条。 (图片来源:CFP) 原标题:以“捞人”的名义骗取钱财,是近年来犯罪分子常用伎俩。除了揭露骗局、擦

2012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以“捞人”为名诈骗的23岁男子身陷囹圄。图为他打下的“捞人”钱款收条。 (图片来源CFP)

原标题:以“捞人”的名义骗取钱财,是近年来犯罪分子常用伎俩。除了揭露骗局、擦亮百姓眼睛,我们还应反思:怎样的制度漏洞给了骗子生存的空间——

“捞人”何以能骗人

近年来,因为“捞人”被骗的受害者比比皆是,上至部级高官,下至普通百姓。然而,大多数声称能“捞人”的都是骗子。记者调查发现,“捞人”骗局之所以发生,原因主要在于受骗者病急乱投医,“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捞人”已成为一种现象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曾曝出一个细 节:2007年12月,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刘志军授意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捞一捞何洪达”。随后,丁书苗出资 4400万元找人“捞人”,后来发现是一场骗局。

高官被骗,这并非第一例。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也是一例。2001年,当王怀忠得知有人调查他时,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最后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侯万清骗去120万元。

“‘捞人’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只是一种很形象的说法,有打捞失踪落水之人的意思。它主要用来形容那些使用非法手段让犯罪嫌疑人、罪犯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免受刑事处罚或受到轻于原本处罚的社会现象。”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检察官朱建中告诉记者。

事实上,“捞人”已成为一种现象。即使在司法部门内部,也不是什么秘密。“今后谁再收钱‘捞人’,就坚决开除谁,谁再打听案情,办人情案、关系案就坚决处理谁。”2010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一位领导表示要严厉查办“捞人”事件。

不过,“捞人”不是指立马就能把人放出来。“在捞人规则里,下面几种情况都算捞人‘成功’: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缓刑以及无 罪判决、罪轻判决等等。”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官王飞告诉记者,由于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都会不同程度地剥夺人身自由,所以“捞人”的一般 目标是使实际处罚轻于应受处罚或者不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最高目标则是不被处罚。

通常情况下,成功“捞人”包括四种情况:不立案,仅仅进行罚款或者批评教育;立案,但不移送检察院起诉,不审判,被送去劳教;立案,移送检察院,但是办理了取保候审;立案,移送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处刑罚,但是最终办理了保外就医或者假释。

据王飞介绍,虽然我国法律对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审核标准,但仍然有一些模糊地带存在。“法律在很多方面的规定都过 于模糊,这就给执法部门一定裁量权。以取保候审为例,‘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什么意思?怎么进行判断?这里边都会包含一定的主观因素,而这 些主观因素就很容易被人利用。”

“捞人”大多是骗局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的一份调研表明,自2008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各种“捞人”诈骗案件18件21人,平均每年办理4起。

该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韩力君介绍,“捞人”诈骗案基本分为三类:诈骗分子并未办理请托人所请托的事项;诈骗分子利用从事或者曾经从事公职及产生的社会 关系使请托人轻信,并实施了部分“捞人”行为;诈骗分子鼓吹与公职人员之间的亲密关系取得请托人信任,并利用其社会关系实施了部分“捞人”行为。第一类根 本没有办理任何请托事项的诈骗占了案件总数的55%,后两类所实施的部分‘捞人’行为也仅仅是从侧面打听相关案情而已。

据统计,这些“捞人”诈骗分子基本都是低学历的在京流动人口。21名诈骗犯中,2名为专科学历,4名为高中学历,其他都是初中甚至小学文化水平。 “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很多人都是惯犯,能非常熟练运用一整套诈骗手段,先是通过鼓吹其个人及亲友的身份、社会关系等,骗取被害人信任,并利用被害人 ‘捞人’的急切心理,编造各种理由索要大量款物。”

那么,他们是如何行骗的?

手段一:自称“手眼通天”、“北京有人”。据记者统计,伪造身份是“捞人”类诈骗最为突出的特点,大多数行骗者为了顺利施骗,往往会鼓吹自己或亲朋 好友的身份、社会关系。而在所有被虚构的头衔和关系中,各部委中高层干部是行骗者最喜欢使用的名号,而秘书、助理、司长、特派员则是蒙人的最好身份。而那 些无法使别人相信自己有能耐认识部级高官的,就宣称自己认识公检法的人,可以找到相关办案人员。

一般而言,实施诈骗的在两人以上,一个负责“演”,一个负责“捧”。当然,最好还有一个引荐人,因为受害人对引荐人的信任程度直接影响着其对行骗者的信任度。

马伟是辽宁省辽阳市某公司老板,刘金汉是他的岳父。2010年6月,马伟因涉黑被刑拘。正当刘金汉发愁之际,有个叫史建军的人主动找上门,称有办法 让马伟从看守所出来。史建军本是一名快要退休的民警,他是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上从马伟母亲那里得知案情。起初,刘金汉对史建军的到来充满疑惑,但女婿被批捕 让他焦虑不安,他想就姑且一试。史建军第二次登门时,他当着刘金汉的面拨打了一串号码,称电话那头是北京的结拜大哥,身份是北京市某位主要领导的秘书。如 果大哥出面,七天就能将人捞出来。直到2012年3月,马伟涉黑案宣判,刘金汉才明白陷入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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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高峰]

标签:捞人 骗局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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