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六大案例 《新消法》略显“掐不住”
原标题:央视3·15晚会曝光六大案例 《新消法》实施有点“掐不住” 自去年10月《新消法》公布以来,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质疑伴随着期待而生。 昨日,《新消法》实施第一天,楚天金报记者兵分多路,对多个
原标题:央视3·15晚会曝光六大案例 《新消法》实施有点“掐不住”
自去年10月《新消法》公布以来,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质疑伴随着期待而生。
昨日,《新消法》实施第一天,楚天金报记者兵分多路,对多个长期备受关注的热点领域摸底调查。我们发现,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难以捉摸的问题,阻碍着新法的落地。
淘宝5万多件商品“不退不换”
7天退货期如何计算尚无定论
《新消法》中,网购“后悔权”一直备受关注,但在实施首日便遭漠视。“不是说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吗?店家为什么不肯退。”武汉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前几日,她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德州巴黎私设计”的店铺购买了一条裙子,13日寄到后试穿发现不满意。昨日下午,她找该店客服要求退货,客服却表示:非质量问题不退货。
记者进入当事网店看到,该店页面上竟标注着“本店已退出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并表示“非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网店客服的解释是,7天无理由退货是针对电商平台的,也就是京东、当当、淘宝网,而他们是在第三方下面的网店,不属于独立网站。
随后,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发现,有5.7万件商品标明了“不退不换”,其中有600余件属于定制商品,其余的大部分商品则标注着特价、特惠或清仓处理。
对此,淘宝网工作人员表示,在《新消法》实施之前,他们便推出了七天和超过七天退货的服务,但并非强制,由商家自愿选择。截至14日,已有近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有386万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对于部分商家不提供退换服务,该工作人员称,可联系淘宝售后客服进行协商处理。
除了淘宝网,记者在京东、亚马逊、当当网等购物网站上也看到,有不少服装、鞋类、珠宝饰品、数码产品、家居日用、玩具等商品都注明了“不退不换”。
京东商城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京东商城出售的个人定制、鲜活易腐类商品、拆封的音像制品、奢侈品类商品等,是不适宜退换货的,消费者需要在购买时予以确认。如果是非消费者原因产生的退货,如产品质量问题等,京东会提供一定的邮费补贴。
省消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新消法》在赋予消费者“后悔权”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个人定制”等4类性质的商品并不适用。
此外,对于退货期限“7天”应如何计算?省消委和武汉市工商局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省消委的看法是将消费者收到购买的商品的第2天作为“7天”的第1天,如果遇上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则顺延。而武汉市工商局网监处则认为网购并没有休息的说法,所以与节假日并没有关系,且“7天”应该自到货当日起计算。但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7天”的界定在《新消法》中尚无明确规定,后期或将出台相关补充细则。
KTV仍然“谢绝自带酒水”
多种不合理条款坚挺如初
《新消法》实施第一天,记者探访餐饮娱乐行业后发现,“餐厅最低消费”“KTV谢绝自带酒水”……消费者本不愿接受的这些条款,仍然在大行其道。
“我们的10人小包间最低消费是300元,20人大包间最低消费是888元。”农家小院武昌店,所设定的最低消费仍然让想来进餐的食客们“没得选”。记者了解到,该品牌其他连锁餐厅,也都设有最低消费。
与此同时,在一些未设最低消费的餐厅里,“服务费”和“台位费”也让消费者感到不公平。
在江汉北路的汉口公馆,想在商务包房内进餐,消费者得多出10%的服务费。青莲酒家新华下路店,包间的台位费每人8元,大厅的台位费每人6元。该店工作人员解释,台位费是餐厅提供纸巾和热毛巾的费用。当记者问及如果没有需要能否不交台位费时,工作人员说:“来我们餐厅,台位费不能免。”
KTV的“谢绝自带酒水”,被视为最顽固的“霸王条款”,虽然被武汉市2010年出台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令禁止,但如今仍被张贴在大大小小的KTV里。“我们所有的分店都不允许自带酒水。”公馆KTV中南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规定是由其总公司制定的,暂时未受到《新消法》的影响。米乐星西园店、欢乐迪珞狮路店均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是强制规定,欢乐迪珞狮路店甚至还规定消费者不允许带包进包间。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与消费指导部主任李国安表示,虽然新消法已经实施,但“谢绝自带酒水”一类的霸王条款在短期内完全杜绝的障碍比较大,因为任何一个法律普及都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不过以后我们在调解纠纷的时候有法可依了,这个对消费者维权肯定是有好处的。”
但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虎看来,虽然已有法可依,但由于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消费者在与霸王条款的斗争上,依然存在不少阻碍。
汽车质检举证“左右为难”
车商和4S店不敢贸然掏钱
3月7日,家住武汉的王女士曾向本报投诉,今年1月底,她刚买了两个多月的新车出了车祸,她怀疑该车存在质量问题,遂与4S店和厂家协商。对方表示,要她先出钱对车进行质量检测,再依据结果进行处理。由于这笔检测费用并不低,王女士不想承担这笔费用。
昨日实施的《新消法》中,明确规定了车辆质检费用应由4S店和厂家承担。王女士遂以此为由,再次找对方协调。然而,对方以“新法不管旧事”为由,拒绝出资检测。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特例,记者昨日走访了江城多家4S店后发现,对于《新消法》的实施,4S店的态度是观望,厂家的态度是等待。他们认为,《新消法》对于汽车质量检测的规定要想落地,还需出台一些配套措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企售后主管举例说:“依据《新消法》,某个消费者认为车辆有问题,然后与4S店或厂家交涉,4S店找相关部门做了检测,但是该消费者不认可该检测结果,这种情况怎么办?因此,没有配套的保障措施,4S店和厂家也不敢贸然出钱。”
对此,湖北省质检局标准化研究院的梁薇副院长认为,“谁来出钱检测”的问题一直是汽车销售纠纷中的“硬伤”,虽然《新消法》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缺少,也是新规落实的障碍。就目前来说,对于我省的车主来说,只有襄阳的汽车检测中心和天津的检测机构可以执行相关检测,但是这两个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关于4S店和厂家的看法,梁院长表示理解。他说,市场应该给《新消法》足够的时间,也应该呼吁相关部门看到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尽早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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