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湖北某高校副书记及一地方党政官员以权谋私落马


来源:荆楚网-楚天时报

人参与 评论

湖北美院设计系原副书记艾真才 大冶市水产局原局长王水华 原标题:湖北美院设计系原副书记艾真才大冶市水产局原局长王水华         两人以权谋私二审各自领刑 利用职权,一个为承建商承建工程提供便

以改制之名敛财 17次受贿25万

大冶市水产局原局长王水华二审获刑5年

1962年10月出生的王水华是大冶人,虽然只有大专文化,但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于2008年10月当上大冶市水产局书记、局长,2010年又兼任大冶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在人民网上,至今保留着一则转载自湖北电视台的视频新闻《大冶:推行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品质》,时间是2011年9月3日。视频中,王水华作为大冶市水产局局长出境,接受记者采访,侃侃而谈。

可是,谁能想到,这位昔日局长竟先后17次向人索要金钱和财物。

渔场改制 借机捞财25万

法院查明,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间,王水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现金及物资合计250648元。

2009年5月,鄂州市个体业主黄某得知大冶市水产局下属单位保安湖渔场准备以引进开发商开发270亩精养池的方式,进行企业改制,为取得精养鱼池的土地开发权,他通过朋友王某介绍认识了王水华,于同年9月送给王水华3000元。

2010年6月,黄某以湖北申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大冶湖保安渔场签订270亩精养鱼池土地开发意向协议。2010年7月,为感谢王水华的帮助,黄某给王水华2万元。2010年底,黄某与人合伙成立大冶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福公司)。

2011年1月,大冶市水产局与同福公司正式签订270亩鱼池土地商业开发出让协议书。此后,为得到王水华的进一步帮助与支持,黄某再次送给王水华5000元。合计,黄某分3次送给王水华2.8万元。

这之后,王水华又14次收受他人钱财。例如,同福公司为感谢其在“金港新城小区”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帮助,给付5.4万元;保安湖渔场场长等人给予3.3万元等。

王水华甚至会主动索取。例如,2010年8月,王水华的女儿在武汉购房,他向同福公司股东王某索要5万元;同年9月,王水华以继子结婚为由,再次向王某索要6万元等。

东窗事发 二审领刑5年

案发前,王水华向大冶市水产局退赃1万元。2013年3月27日,他因涉嫌犯受贿罪被传唤,次日被刑拘,同年4月12日被逮捕。案发后,王主动到大冶市纪委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收受王某等人3.3万元的犯罪事实。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王水华又主动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2013年6月至8月,王水华的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赃24万元。同年11月5日,王水华亲属又向大冶市法院退赃650元。

2013年11月6日,大冶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王水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6298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向他人索贿共计14435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和退赃情节,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宣判后,大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称王水华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仅具有一个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应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判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

黄石市中院二审认为,王水华受贿数额25万余元,且具有受贿、多次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王水华的犯罪事实、性质与情节等因素,认定原判量刑畸轻,遂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王水 大冶市 湖北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