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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降低部分公正服务收费 财产继承公证改分档计收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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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 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公证服务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

原标题:我省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

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公证服务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分档计收。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的,按1.1%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按0.9%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按0.7%收取;100万元至300万元(含)的,按0.6%收取;3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0.1%收取。

同时,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费额仍按原规定执行;清点保管遗产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按受益额分档计收,具体收费标准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标准将带来多大实惠?以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产为例,如果按照老标准2%收取服务费,需花费1.6万元,现在只需56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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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收费 受益额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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