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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企业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困难户


来源:江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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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荆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昨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补贴对象是指荆州各类企业新

原标题:荆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昨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补贴对象是指荆州各类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这三项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据介绍,未按要求年检的、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得申请补贴。

另外,中心城区(市直、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企业新招录中心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就业困难人员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后,由企业所在地人社局、财政局实施补贴。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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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莉]

标签:就业 补贴 企业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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