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红会必须与“自愿强捐”彻底决裂
原标题:红会必须与“自愿强捐”彻底决裂 包括阜宁县在内的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此举遭舆
原标题:红会必须与“自愿强捐”彻底决裂
包括阜宁县在内的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此举遭舆论质疑。对此,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日前回应,这些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5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李新平的回应在微博上引起骂声一片。然而,作为地方红会领导的李新平真的会对媒体公然声称“强捐不过分”?根据记者采访的电话视频,李新平确实说了“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等内容,但他并没有对阜宁是否属于“强捐”作出明确答复。所谓“强捐不过分”只是媒体的总结,而非李新平的原话。由于采访者和被采访者对是不是“强捐”没有达成共识,这就导致了双方自说自话,媒体认为李新平回应的是“强捐”,而在李新平看来,他回应的或许只是“党委号召捐款、实际全凭自愿”是否过分。
难道媒体报道或有“标题党”之嫌?其实不然。问题在于李新平没有正视假借“自愿”名义搞的“强捐”这个典型问题,对这种虚假自愿捐款毫无反对态度。相反,对如此明显的“强捐”,他避而不谈,却把问题偷换成“党委号召向红会捐款过分不过分”。因此,从逻辑上看,他既然认可这种做法,事实上也就是认可“强捐不过分”,所以,媒体的总结应该是没有偏差的。
李新平的拙劣辩解,无疑起到了负面效果。这提醒红会,对于打着自愿名义的强捐,必须要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地反对,否则,不仅有损慈善,而且有碍于红会重塑公信力。事实上,红会从来没有对这种摊派式“强捐”斩钉截铁地予以反对,相反,只要这类事情被曝光,红会往往辩解称“实际上是自愿的”。在红会管理者看来,似乎只要找到一个“自愿”的遮羞布,就能将“强捐”界定为“自发自愿”。
阜宁“强捐”事件曝光后,阜宁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声称“实际全凭自愿,红会没有强制捐款的要求”,其实那份“强捐”文件里根本没提到“自愿”两个字,这样的辩解连文字游戏都算不上,可谓睁眼说瞎话。红会若不能正视虚假自愿下的“强捐”,不能和这样的“自愿捐款”作彻底割裂,那么,红会自称的“筹款能力强大”终究只是笑话,红会到底搞的是慈善还是“摊派收费”,也令人生疑。异化的慈善让人反感,但愿红十字会别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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