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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频“杀人”折射急救管理乱象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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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或者说急救车,顾名思议,是患者危急时刻最后的一丝希望所在,也是医院对人的生命权的怜惜和体恤。救护车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说完全就是“救命车”,但近些年来,“救护车”频频成为“杀人车”。抛却那些一

救护车,或者说急救车,顾名思议,是患者危急时刻最后的一丝希望所在,也是医院对人的生命权的怜惜和体恤。救护车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说完全就是“救命车”,但近些年来,“救护车”频频成为“杀人车”。抛却那些一路逛飙而导致车祸直接杀人的现象,仅其背离救护车设立本义,而间接杀人的情况,就值得我们反思。

2010年6月17日,张丹丹2岁大的儿子因病毒性脑炎被转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18日该院医生建议转往长沙治疗。该院小儿科主任贺俊军开出4000元救护车费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张丹丹最后拿出2200元。途中患者病情恶化,在改道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死亡。(7月23 日《新民晚报》)

实际花费只需要1610元左右的救护车费用,被叫出4000元的高价,且随车设置简陋。这个虽然没有一天吸氧30个小时的医疗管理乱象荒谬,但也绝对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和趁火打劫之举。

救护车管理乱象,其实只是医疗管理体制不完善下的医疗乱象之一。但做为一项救死扶伤的举措,救护车市场之乱,已经到了让患者忍无可忍的程度。 2006年12月3日,因为两医疗恶性竞争,昆明一医院救护车被骗往西郊后遭到打砸;2007年4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急救车,为了与第一人民医院争抢一起交通事故的伤者,在借道超车中,因为车速过快而撞死1人撞伤1人;而近日,各大媒体正在讨论的“武汉黑救护车”事件,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加上湖南此次救护车乱要价致人死亡事件,可以说,救护车市场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纵观以上事件,不难发现,救护车市场乱象,一是吃不饱之下的恶性竞争,二是以垄断、强势的优越性胡乱要价,三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那么规范救护车市场,就得以统一管理为手段,以均衡医疗资源配置为根本,辅以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采用严格管理、统一调配、明码标价的方式,牢牢控制住这一存在着巨大利益空间的医疗行为。避免出现城区救护车扎堆打架,城郊和农村叫不到救护车,以及救护车乱要价延误患者病情的现象。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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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救护车 乱象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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