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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别让实习生成升级版的“临时工”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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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河南郑州警方内部人士处获悉,就本月初爆出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抓嫖误抓女警一事,当日带队的中队长常大云已被免职,曾在当日殴打被误抓女警者为警校实习生。(6月18日《新京报》) 带队中队长虽已被

记者昨日从河南郑州警方内部人士处获悉,就本月初爆出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抓嫖误抓女警一事,当日带队的中队长常大云已被免职,曾在当日殴打被误抓女警者为警校实习生。(6月18日《新京报》)

带队中队长虽已被免职,可这个事件仍旧扑朔迷离,相关处分仅在涉事的文化路派出所内部进行了传达,更多案情细节并未向社会公开。不仅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当地警方还竟然强调殴打女警的是“实习生”。如此强调身份,很容易让人想到“扛事专业户”——临时工。或许打人的真是警校实习生,但问题是,实习生又如何?

以往,权力部门暴力执法被曝光后,往往将责任推给“临时工”,并将与之划清界线,甚至直接剔除。“临时工”成了涉事部门推脱责任,维护部门形象和利益的借口。有些是真临时工有些则是现按上去的,犹如一个万能的框,什么理由和借口都可以往里装。其实,不论是临时工、卧底还是所谓的实习生,都不是卸责的理由。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凡是代表公权机关执法,其行为应该定性为职务行为,公权机关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殴打女警察的是实习生,但他代表的是派出所执法,实习生的素质低劣,行为粗暴,态度蛮横难道就只是实习生自己的事情?如果将打人归结为实习生的个人素质问题,并借此撇清,企图“断尾求生”,那是大错特错的。

如果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都是文明执法,那么,区区一个实习生敢这么胆大妄为?如果带队的警察素质很高,面对行为如此粗暴的实习生为何不禁止?实习生的野蛮执法难道是在警校里就学会的……这一系列的问题是经不起推敲的。

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此遮遮掩掩只会让人疑窦丛生,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这个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广泛的关注,女警察都被暴力执法了,普通民众该怎么办?而当地派出所非但没有诚恳地向公众认错,进行深刻反思、反省,反而是藏着、捂着,还扯出个实习生当“遮羞布”,只能说明他们欠缺基本的诚意。

说到底,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有些部门出事后,首先想到的往往就是撇清责任,分散责任、转嫁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遗余力地进行“公关”,或者信奉“拖”字诀,一直拖到舆论转移焦点。这是一个令人隐忧的事情,权力部门的态度如此傲慢,“临时工思维”还如此盛行,怎么会让民众相信他们能够不再暴力执法、野蛮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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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高峰]

标签:实习生 临时工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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