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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孩子不只是属于父母的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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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张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热议:在南京闹市地铁站附近,6岁的晓晓叼着烟,光着身子行讨,旁边跪着父亲周某。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周某始终坚持“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

日前,一张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热议:在南京闹市地铁站附近,6岁的晓晓叼着烟,光着身子行讨,旁边跪着父亲周某。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周某始终坚持“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7月4日《现代快报》)

老婆跑了、房子没了,只剩3亩薄田,还要拉扯一儿一女,周某的境遇的确容易让人“哀其不幸”。但是,不愿意工作,嫌种地、做保安、环卫工太累,周某的懒惰又叫人“怒其不争”。尤为令人愤怒的是,这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居然还带上女儿一起乞讨,并且为了“钱多”而让其赤身裸体。如此行为,哪里还有丝毫做父亲应有的责任担当?“养穷人,不养懒人”,这是现代社会救助的基本理念,但对于年仅6岁的晓晓,社会却不能不管不顾。面对市民批评、救助站劝说,周某反复嘟囔“这是我的孩子”,从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是多么落后的观念。因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这一点在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事件时就曾被广泛讨论。但就像有论者指出的那样,相对于孩子的生命安危,这应该根本不是问题。是啊,即使找不到晓晓的母亲,也没有别的亲属愿意接收,不是还有民政部门、还有福利院吗?相关接收条件为什么不能有所改变?“无能为力”的表态,非但不是在“依法办事”,相反只会令法律蒙羞。

未成年人无法选择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有权要求获得物质、精神上的供给与满足,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万一他们不幸碰上周某这样不负责任的家长,法律、政府理应站出来给他们撑腰。否则,我们真的很担心像晓晓这样的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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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孩子 父母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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