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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环卫工人一份养老的尊严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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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给环卫工人一份养老的尊严 经过3天抢救,8月1日,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医生诊断,他患了“热射病”。靳春波死后,环卫工在高温状态下的保障再次引发关注,而相关部门也随之采取了两项措

原标题:给环卫工人一份养老的尊严

经过3天抢救,8月1日,新郑市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医生诊断,他患了“热射病”。靳春波死后,环卫工在高温状态下的保障再次引发关注,而相关部门也随之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将环卫工下午上班时间推延至4点;其二,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辞退了7名70岁以上的老人。(8月8日《东方今报》)

又一个环卫工人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令人心酸。

因为高温,最近各地屡有环卫工人被热死、累死、撞死的悲剧上演,靳春波只是这个群体的一个缩影。稍幸的是,他的死,给他的工友们换来了“下午晚上班一小时”的一丝阴凉,但也让七位工友“下岗”了。站在用工方考虑,他们是怕老年人出事故,增加风险,这好像也是可以理解的措施。不过,如此做法,让人感觉没有人情味。

工资低、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没有社会保障,这些显而易见的因素,决定了一线环卫工人绝大多数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而不会是年轻人。这些“高龄”的环卫工人,“青春期”只有十多年,虽然也被有良知的人尊为“马路天使”,可这份虚无缥缈的荣誉背后,却是被一脚踢开生活艰辛难以养老的尴尬。

按照《劳动法》规定,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用人单位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金。可是,鲜有环卫工能得到这份待遇。他们为城市的清洁,贡献了自己的岁月,我们为何不能给“马路天使”、“城市的美容师”一份养老的尊严呢?

其实,这不是什么难事,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保障好环卫工人的劳动权益;政府再根据每个环卫工人的工作年限增加一些补助,让老人在辛苦了一二十年,离开工作岗位之后,能拿到一份可以糊口的退休金,这里面除了最低生活的保障,还有一份令人欣慰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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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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