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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偷捆绑墙头“示众” 物业公司称“肃清影响”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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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该靠“示众”小偷证明自己 近日,武汉一小区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捆绑墙头“示众”近5个小时。物业公司表示,由于之前一段时间,小区内多次发生窃案,业主对此颇有怨言,物业公司和安保人员的压

原标题:不该靠“示众”小偷证明自己

近日,武汉一小区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捆绑墙头“示众”近5个小时。物业公司表示,由于之前一段时间,小区内多次发生窃案,业主对此颇有怨言,物业公司和安保人员的压力也很大,此次将小偷人赃并获,将小偷转移至醒目位置,也有出于“肃清影响”的考虑,希望小区业主们都能看到安保人员的努力。(8月25日中广网)

保安挂出小偷“示众”究竟合不合适?其实这个问题无需讨论。按照正常程序,保安人员抓获小偷之后,应该立即报告110前来处理,或直接押送到当地派出所,无权擅自处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也规定,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可见,保安此举的确于法不合。

就事论事而言,保安人员熬夜蹲点,人赃俱获地抓住小偷,的确让人拍手叫好。事情若到此为止,也算是功德一件。但是,如果悄无声息地报了警,许多业主可能根本不知情,于是,保安们想出“示众”的法子,又能震慑犯罪,又能炫耀功劳,似乎一举两得!其实,通过在小区张贴告示、举办防盗知识普及活动等形式,也完全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也显得更为专业,但他们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逾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忽略了物业管理和保安工作的实质。

物管的核心在于维护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而这种环境除了硬件维护、维修、安全保障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居住感觉。所有人都希望生活在安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相信没有人看到自家小区墙头挂着一个小偷,会觉得开心惬意。因为这样的暴力行为,本身就会给人带来紧张和不适,破坏小区的居住氛围和形象。

被抓获小偷的兴奋感所蒙蔽,急于炫耀成绩的保安们,不仅是不懂法,更不懂业主心态。他们或许尽了职责,但却算不上是真正的好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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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凤凰湖北 小偷 公司和安保人员 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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