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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少年示爱溺亡”是对爱情的亵渎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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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17岁的少年同时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子。在女孩的建议下,两人相继跳河表达真心,其中一人被路人救起,另一个男孩小强(化名)却溺水身亡。事发后,小强的父母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告上法庭,索赔50 万余元。记者

两个17岁的少年同时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子。在女孩的建议下,两人相继跳河表达真心,其中一人被路人救起,另一个男孩小强(化名)却溺水身亡。事发后,小强的父母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告上法庭,索赔50 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小强的父母最终获赔偿7万余元。(9月10日北京晨报)

女孩得到众多男孩的爱慕,那是一件极其光荣自豪的事情,可是面对众多追求者,如果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而是抱着脚踏几只船的态度,来享受被鲜花包围的幸福感,那么必将玩火自焚。

北京一家技校的小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于小强、小刚的爱慕,小倩心知肚明,但对他们都只是礼貌有加,没有任何表示,两个男孩为此都很苦恼。最后“你们两个如果喜欢我,就从这个桥上跳下去。谁跳我就跟谁好!”小倩的一句玩笑话结束了这段三角恋情,而代价竟是小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小倩将两个男孩玩弄于鼓掌之上,无疑是在展示自己的魅力,是一种虚荣心在作祟,相信此时此刻的小倩已经对自己的过失追悔莫及。如果当时她肯快刀斩乱麻,认真对待自己的感情,那么这种悲剧便不会发生了。

其实,由于畸形的求爱方式而引发的悲剧举不胜举。前不久,上饶余干中学高三年级的一名男生,为了向倾慕已久的同年级的一名女同学示爱,从教学楼的四楼当众跳下,造成左腿严重骨折和胸部挫伤。以生命为代价来诠释爱情看似伟大,实则是对爱情的亵渎。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包容、是关怀、是心灵的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爱情是为对方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爱情是从内心发出的情感,它不需华丽的言语,更不需哗众取宠的行动,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无法爱的时候理性放手。

十七岁的小强他还没有体会到什么是真爱,便为了他所谓的“爱情”离开的人世,我们为此委婉叹息的同时是不是应该理性思考一下,如何才能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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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高峰]

标签:爱情 少年 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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