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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导游喜欢流动作战 游客权益不能停在纸上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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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游客权益不能停在纸上 “十一”旅游法落地,也给一些旅行社提了个醒儿:再想和以前一样,诱骗、误导、强迫游客购物,或者擅自更改合同约定,另行安排收费项目,就得掂量掂量这违法的成本和后果。 其实,在

原标题:游客权益不能停在纸上

“十一”旅游法落地,也给一些旅行社提了个醒儿:再想和以前一样,诱骗、误导、强迫游客购物,或者擅自更改合同约定,另行安排收费项目,就得掂量掂量这违法的成本和后果。

其实,在旅游法“出生”之前,很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已经“出声”,对旅游行业运营加以规范。例如,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说的清楚,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再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说的明白,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然而,个别旅行社一再挑战法律的权威,欺诈游客的乱象不时出现。“黑导游”、“黑旅行社”流动作战,喜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挂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正规企业也公开违法,明目张胆地干出诱骗消费、改变路线、违反合同的行径。这些不能不令人警惕:旅游行业对法可有敬畏?

旅游违法屡禁不止,行业主管部门失之监管,难辞其咎。法律之所以对实施主体有所震慑,根本力量来自于其强制性的惩处措施。而惩罚的“板子”能否实实在在地打到违法者的要害上,拥有执法权力的监督部门责任重大。旅游主管部门只有恪尽职守,违法必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作用,产生外在压力,促使旅游行业依法经营,不越雷池。

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永远不可能对违法者产生震慑。只有行业自觉、监管压力齐头并进,才能使旅行社真正于法有惧。

[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凤凰湖北 旅游 旅行社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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