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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法定老年节 能否让子女“常回家看看”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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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定老年节能否放天假 一方面是老年人对天伦之乐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年轻人因工作及生活压力难以陪伴父母。当现行休假制度是否合理引发社会热议时,该不该给已经入法的老年节放个假,让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原标题:法定老年节能否放天假

一方面是老年人对天伦之乐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年轻人因工作及生活压力难以陪伴父母。当现行休假制度是否合理引发社会热议时,该不该给已经入法的老年节放个假,让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今年的重阳节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的首个老年节。“没有假期,我有心度过一个能与父母团聚的老年节,现实情况也并不允许。”在北京某出版社从事编辑工作的小董看来,即便实现了从民间传统节日向国家法定节日的“转身”,如果没有相应的假期加以配套,“孤单”的老年节未必能让老年人高兴起来。

古语云,“父母在,不远游”。然而,越来越多的青壮年需要离开父母,外出求学、工作。面对“空巢”老人在精神关怀方面的缺憾,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导人们“常回家看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但是“如果子女不放假,怎么‘回家看看’?”网络上,关于是否应该给老年节放假的讨论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把重阳节确定为法定老年节,是优良传统与现代法制的结合。“法律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应该考虑为老年节增加一天假期。这不仅是一种福利,对弘扬我国优良传统也非常有意义。”他说。

在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看来,老年节实际是属于每一个家庭的节日,同时也是全体公民的节日,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步入晚年。重视老年节,亦是对传统敬老文化的弘扬。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重阳节确定为老年节,为日后老年节成为法定假日、严格执行带薪探亲制度等预留了空间,有关部门应该制定配套性政策,为法律实施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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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晶晶]

标签:老年节 老年人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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