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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向“广场舞”泼粪只是个例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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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场上,一群大妈们高歌正响,热舞正酣,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兜头泼下。原来是楼上住户不堪其扰,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极端手段”泄愤。(10月25日人民网) 这一兜秽物,泼得狠辣决绝,可想见被扰住户们

小区广场上,一群大妈们高歌正响,热舞正酣,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兜头泼下。原来是楼上住户不堪其扰,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极端手段”泄愤。(10月25日人民网)

这一兜秽物,泼得狠辣决绝,可想见被扰住户们,积聚了多少怨气。而被泼之人,更是不依不饶,要求找出“肇事者”,给个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住一个小区,也算得上“近邻”,竟然如此势如水火,竟至“泼粪”,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果然,小区物业无奈表示,这场“战争”持续良久,住户对噪音的投诉近20起,有人不堪其扰只好搬离。协调也协调过了,温馨提示也贴过了,却收效甚微。

如此便不难解释,“战火”为何升级了。跳广场舞的人们,固然有着很多积极向上的理由和动机,诸如“锻炼强身健体、热爱集体活动、交流邻里感情”等等,但将自己的健康、快乐和生活习惯,建造于他人的不便和困扰之上,终究是不合适的。小区住宅的主要功能,仍是居住休息。文体活动搞得活跃不是坏事,但要适度合宜,若坚持“跳自己的舞,让别人住不下去”,确实过于自我、忽视公德。楼上住户“兜头泼粪”的手段虽过于粗鲁恶劣,但广场舞者“油盐不进”的应对态度,才是邻里关系恶化的“导火索”。

论起理来,人人皆有话说。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所以才需要法律契约,规章制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权责,都有明确规定。即便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噪音标准,小区也应形成业主公约,为广场舞之类的公共活动留出适合的区域和时间段。若是物业服务力所不逮,社区居委会等职能部门便应介入解决,历尽职责,保障社区生活的安宁和睦。

其实,真的希望如此“凶猛”之举只是个例。邻里之间的事,何至于折腾到泼粪浇灭热舞,冷面对簿公堂?闹成这样,想必住的人不开心,跳的人也不快乐。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早知如此,当初各退一步,说不定就海阔天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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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广场 泼粪 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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