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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受伤害可获赔偿 “意外险”不仅在于减少讹人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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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人意外险”不仅在于减少讹人 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

原标题:“老人意外险”不仅在于减少讹人

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北京市民政局11月27日宣布,北京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11月28日《京华时报》)

四川“讹人老太”的故事还没有最终答案,北京此时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自然引发公众关注与联想。

正如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所说的,“如果确实存在讹人现象,也是因为老人出于自身保障体制不到位而不得已为之。他不知道自己这一跤要搭上多少钱”。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出,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讹人现象”。就像买了全险的车主司机,大都不会在刮刮蹭蹭的小事故中讹人或与人争执,有了安全感,谁会去选择当一名坏脾气的人?

除此之外,笔者以为,这对300万北京老人也确实是一笔实实在在的实惠。一者,“门槛非常低”已经去掉了商业气息。这份保险的年度保险费仅为每份15元,一人最高可购买4份。在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若购买4份,则累积可达20万。相比于纯粹的商业保险,这样的低成本、高回报,显然是一种福利。

二者,公共财政的有效参与,也做出了表率。据了解,北京市将对60周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由北京市财政统一出资投保,每人一份。在过去,商业保险一直是由当事人自愿付费,如北京这般“政府出资为困难老人买意外险”的做法,并不多见。此一举动的明智之处在于,职能部门以较低的成本、较简单的运作手法,便迅速实现了一次性改善目标群体福利水准之目的。

或许,此事的最大参照意义,并不是提醒各地要见贤思齐,而是启发了公共职能机构,可以用何种方式输送善意?倘若职能者刷新思路,更多正视并化用市场之力,此前一些程式化、套路化的“扶弱济贫”事业,想必就是另一局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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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老人 讹人 意外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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