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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被告知准生证发错 错发二胎证是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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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王传言:错发二胎证是拿生命当儿戏 广西南宁一对夫妻怀孕多个月被告知错发二胎证,计生部门称二人不符合二胎条件,生下将被罚款数万,孕妇或被迫人流。据悉,男子是上门女婿,按照旧规定,男到“多女无儿

原标题:

王传言:错发二胎证是拿生命当儿戏

广西南宁一对夫妻怀孕多个月被告知错发二胎证,计生部门称二人不符合二胎条件,生下将被罚款数万,孕妇或被迫人流。据悉,男子是上门女婿,按照旧规定,男到“多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二胎。但2012年广西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只有“双女无儿户”的招婿家庭才有可能生二胎。但罗先生的岳父虽然是无儿户,但女儿不止两个。(12月21日《京华时报》)

在这起荒诞的错误中,其实已经超越了古语所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境地,因为生育证的发放意味着生命的孕育,即对生命的出现有了通行证。然而,如此严格又严肃的事情在计生人员的手中却出现了错误,这一点的确有点不可思议。如果说,这是广西的新政策刚刚开始,出现这样的错误或许可以谅解,但这样的错误本身却并非新政策刚刚实行。那么,对于计生人员的错误,到底应该如何补救就成为最为现实而迫切的问题。但按照现实的逻辑,当地计生部门只是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而对于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却只字未提。尽管,从现实看,罗先生的妻子要面临着引产的危险,而这根本不是对待生命的态度。

任何工作都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即使计生工作也应该如此。不过,现实中,人们看到的往往是计生部门的暴力。当计生工作按照指标来考核的话,生与不生就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一般来说,理性的人原本不会毫无责任生产下去,只有那些落后的或者心理上存在无限渴望的人才会选择这样的生小孩。而在这个过程中,计生部门的责任应该是引导作用,而不是引产作用。尤其是在发放生育证的时候,无不是应该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办事,如果出现任何疏漏,并非仅仅是追究工作人员责任那么简单,在追究完了责任之后,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到底应该如何赔偿也是应该提上日程并且是必须进行解决的问题。否则,这样的错发二胎证的行为就成了拿生命当儿戏。

当然,在这样的错发二胎证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责任是第一位的,那就是这名工作人员到底合格与否,一是说日期错了,接着又说不符合政策。那么,这名工作人员到底是如何解读计生政策的?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的话,是否只有罗先生一家是错误发放二胎证的呢?如果还有很多家庭收到这样的错误发放的二胎证,并且还怀孕了的话?这样的措施该如何补救呢?是否也仅仅是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那么简单?是否还涉及到工作疏忽,甚至可以将这些人到底怎样进入计生部门的调查清楚?否则,没有如此彻头彻尾的调查,必然还会出现诸如此类的荒诞事件。在这样的错发二胎证上,受到最大打击的就是那些收到证书的家庭。

对于那些家庭来说,他们原本是按照政策的规定,按照程序申请二胎证,并且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证书。而这个过程中的错误,比如日期打错,这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如果这样的错误直接涉及到错误发放,这就是罪不可赦的行为了,因为这已经涉及到生命的存废问题。一旦错误发放二胎证,生命已经孕育,岂能随便剥夺,如果要剥夺其生命的话,是否应该考虑到故意杀人罪的范畴呢?因为这是关于生命的最高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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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曼]

标签:凤凰湖北 二胎 生命 告知准生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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