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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变迁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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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变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国借鉴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计划经济的弊端日益显现。具有彻底性

原标题: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变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国借鉴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计划经济的弊端日益显现。具有彻底性和根本意义上的制度变迁从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拉开序幕,而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我认为则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及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变化上。这些领域的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978年,安徽省小岗村的18位农户,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了“包产到户”。但是,当时这种改革形式并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1979年9月中共中央《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宣布包产到户可以作为一种例外的体制形式存在。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不变。1993 年11 月党中央下发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把原定的承包期再延长30 年不变,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农村确定了“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政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从农村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改变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户,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消除了集体统一经营下的高昂监督费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基本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同时,农村居民收入从1985年398元到2008年3971元,在30年内增长了近9倍,人民生活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然而,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后续的实践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按人均包、分散经营和无偿使用的农地政策实质上只包地、不联产、无责任。1.土地所有权主权不清,土地收益流失严重;2.土地资源浪费,耕地面积锐减;3.土地调整频繁,规模经营步履维艰;4.土地投入机制不健全,地力逐步下降;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内容仍不尽完整。

这一制度因农民的分散生产和经营无法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农业以及中国全方位融入全球化后激励的国际竞争的要求,其边际红利已经几乎耗尽。因此, “土地流转问题”开始提上议事日程。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由中国农民自发发起,中国政府规范主导,并不断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的过程。

二、国有企业改革

国企改革是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在三年改革脱困之前,国有企业还是国家经济的包袱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而现在,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的、稳定的因素。回顾国企改革历程,我们把它大致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1.1979—1984年,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 2.1984—1989年,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阶段。4.1989—1997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4.1997—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与大力推进股份制阶段。5.2002年至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阶段。

国企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在大企业层面提升了国家竞争力。1994年,我国最大的500家国有企业全年销售收入的总和还不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销售收入。而2011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央企业已有38家上榜。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20.2万亿元。“十一五”期间, 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中央企业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元,成为社保资金的重要来源。

国有企业改革三十余年历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2.政企不分问题至今未能很好解决,同时有的国有企业还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3.垄断行业改革不彻底,出现既得利益固化倾向;4.部分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和下岗分流职工生活困难;5.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效率不高。

三、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变化

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中国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和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伴随国企改革不断壮大的。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1992年12月,中共十四大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2005年8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即“非公经济36 条”,为“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确定了政策基础。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企不仅成为就业安置生力军,也成为中国税收的主要力量。1980 年我国工业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产出比重占76%,城乡集体经济占23.5%,全部非公经济的比重仅占0.55%。目前,我国非公经济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还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2011年,在47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公经济产值约占60%;非公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非公经济占全国60%以上。显然,非公经济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非公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其自身发展不成熟的原因。1.民营经济在整体壮大的同时存在着分化严重、发展不均衡等问题;2.有利的政策措施落实难度大,“天花板”、“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大量存在;3.在资源配置上还存在不公正待遇,特别是广大中小民营企业面临融资渠道少、门槛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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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彬]

标签:十八届三中全会 经济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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