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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合法的事情应做得圆满些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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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 原标题:合法的事情应做得圆满些 东西湖径河街辖区内砍了1300棵杉树,引起市民举报,根据记者调查,属于“合法砍伐”,有手续。 砍树被举报,不时而有。举报多,未必是砍树多,而是每次砍树都会有人

刘洪波

原标题:合法的事情应做得圆满些

东西湖径河街辖区内砍了1300棵杉树,引起市民举报,根据记者调查,属于“合法砍伐”,有手续。

砍树被举报,不时而有。举报多,未必是砍树多,而是每次砍树都会有人举报。这可以说明市民护树护绿的意识强,是好事。

有人可能说,举报砍树的事情不稀罕,查起来又大多报了“水荒”,没必要太在意。我不能同意这种看法。有举报就有查证、有结果,才能让人保持对公共利益的热心,才能进一步鼓励市民的护绿行为。哪怕查证后多是“合法砍树”呢,凡砍树就会有人去“讨嫌”地查证,也能让违法砍树预先有所忌惮。

上面是从举报一方说。从砍树一方说,非法当然是不能允许,应加严处。合法地砍呢,是不是可以做得周到一些?径河这次砍树上千棵,规模有些大,现经查证,地块两年前已转让企业,省林业厅同意征收,东西湖区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砍伐许可,还有专家解释,那些树木胸径大,移栽不易成活。无论在程序上、专业技术上,都说得过去,但如果周到一些,办理砍树许可前,是否应进行公示,以免审批不当;实施砍伐时,是否应当公告,以便人们知晓;砍伐现场是否应当挂出许可和依据,以使人们心中有数;这些都是值得园林和林业部门考虑的事情。

城市道路和建设施工,以前都是不需要公开信息的,现在要有环评,各种许可要公开可查,施工现场要公开许可证,要公告工期,有的还为打扰市民表示一下歉意。这有利于监督,也能“安民”。

砍伐树木,总是在众目睽睽下进行,经常引人围观、议论和猜疑,属于公众关切的事件;合法的砍伐,预为安民,使人周知,可使事情办得漂亮些;非法的砍伐,没有手续可以亮出来,可使其事情办得麻烦些。若有砍树必须公开各种信息的规定,大家都有好处,唯一不得好处的是非法砍树者。

城市治理,千头万绪,千差万别,但根本的一点,以人民为中心。办事情站在人民这一面去想、去感受、去办,做法就可以完善起来。

[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事情 时评 圆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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