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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警方提示易被盗车型有错吗?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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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风:警方提示易被盗车型有错吗? 近日,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将机动车防盗抢的提示单做成“罚单”的样子,贴到其辖区内不少车辆上。这份酷似“罚单”的机动车防盗抢提示单上,除了防盗技术咨询与报警电话

原标题:知风:警方提示易被盗车型有错吗?

近日,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将机动车防盗抢的提示单做成“罚单”的样子,贴到其辖区内不少车辆上。这份酷似“罚单”的机动车防盗抢提示单上,除了防盗技术咨询与报警电话,还在背面标注了32类“高风险易被盗”车型,涉及多个品牌多款热销车型,引发争议。(11月28日澎湃新闻网)

成都市警方参照近几年来被盗车型的总体情况,再根据温江区范围内被盗车型的具体情况,给车主一个“高风险易被盗”车型的温馨提示,实际上就如同道路上的“事故易发路段”标志,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得出的经验,并公诸于众的。那么,为何还会引发争议?原来,被列入提示的车型,涉及多个品牌多款热销车型,可能会影响这些车辆的市场前景。

这是不是太敏感了?不能认为有些影视作品被植入“软广告”,也把警方的公告当成一般宣传品。本来,所谓的“软广告”也是一厢情愿的自作多情;即使狂轰滥炸的广告,不少也因“虚假”而适得其反。难道由于这种无孔不入的商业手段,竟连警方的告示都被质疑了。

试问,警方有没有资格做一个“高风险易被盗”车辆的提示公告?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那么,如果对“高风险易被盗”车辆不提及车型,这个提示还有意义么?对此,警方根据办案经验,是不是最有发言权?作为一种警务行为,有职权又有依据,何必还要投鼠忌器?如果说警方的提示会影响到相关车型的销售,那么,警方在发还赃车的现场,是不是也要蒙上车辆的品牌型号?甚至在相关的案情通报中,都要隐去相关赃物的名称?

或许,这个提示会让有些谨小慎微的人,在购车时加以参考。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假如某路段发生了强奸案,警方就不能提及这个路段的位置?否则,就可能影响该路段的商业价值。按照某些人对警方这个提示的解读方式,至少该路段的房子要卖不出去了,商店要无人光顾了。退一步说,即使存在这种客观因素,那么,警方的行为,是该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首位,还是首先服从商业利益?

有律师认为,“公安机关不是国家质量检测或防盗安全测试部门,没有被授权也没有相应资质来发布这样的信息,其依据过往的办案经验得到的统计数据并由此进行张贴发布,不具有科学性。”实际上,正是因为公安机关不是国家质量检测或防盗安全测试部门,所以这个提示是一个安民告示而不是“技术贴”;也正是因为这是依据过往的办案经验得到的统计数据,而不是车辆质量的测评报告,所以不包含商业导向。警方向社会提示“高风险易被盗”车型,无论作为一种破案业绩还是经验总结,不但有权力而且有资格。

其实,在“高风险易被盗”车型提示所包含的信息里,也不是必然对应着相关车辆的总体质量,或许是相关车辆特别“抢手”呢?就像警方公布抢劫案,被抢物是金项链,不就说明黄金值钱嘛?如果警方提示,女孩晚上单独外出别佩戴贵重首饰,这算是在给银楼拉生意还是拆台?

“软广告”本身是一种不择手段的商业炒作,如果用这种阴暗的心理来解读警方的告示,倒真像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情人眼里才会出西施,利欲熏心才会在到处闻出铜臭。估计有自信的车企也不会如此弱不禁风,否则,怎么还会对存在隐患的车辆公开召回?

[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警方 车型 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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