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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与干儿子夫妇签订养老协议 反悔判赔2.8万


来源:楚天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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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旬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反悔 状告干儿子夫妇反赔2.8万 九旬孤寡老人与干儿子夫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要对方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自己的一套房子归对方所有。可是,协议签订后的第8年,老人却

原标题:九旬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反悔

状告干儿子夫妇反赔2.8万

九旬孤寡老人与干儿子夫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要对方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自己的一套房子归对方所有。可是,协议签订后的第8年,老人却反悔了(本报7月19日A04版曾报道)。记者昨从黄石市中院获悉,法院二审判老人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8万余元。

92岁的沈老是黄石市中心医院退休职工,终身未娶,没有任何子女。2000年,陈磊(化名)夫妇与沈老相识。了解沈老的情况后,夫妇俩便生出同情之心,经常帮忙照料。一来二去,沈老就把这对夫妇认作干儿子和干女儿。2002年3月,沈老与陈磊夫妇就养老问题进行了协商:由陈磊夫妇给沈老养老送终,沈老的一套房产赠给陈磊夫妇。2005年11月,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2008年6月,陈磊夫妇与沈老签订了购房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未支付购房款。

2012年,沈老一纸诉状将陈磊夫妇告上法庭,讨要房产。沈老81岁的保姆唐芳(化名)作为其代理人出庭。

法庭上,唐芳拿出沈老的精神鉴定书:沈老自2008年起至今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唐芳为其监护人。另外,唐芳还拿出了她与沈老的结婚证,证明他们早在2008年5月就已秘密登记结婚。法院判一审判决认定上述协议无效,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为沈老。

今年1月,沈老再次将陈磊夫妇告上法庭,称夫妻二人忙于工作,没有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陈磊夫妇随即向法院提出反诉,称自己尽到了扶养义务,认为沈老违约,要求他支付生活费2万元,以及生活照料费10万元。

6月,西塞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协议》,沈老给付陈磊夫妇在遗赠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8426元,同时给付对方照料应得的合理报酬2万元。

沈老不服上诉称,陈磊夫妇对其生活起居照顾不周,且生活费都是自己出的,不应支付对方补偿金。黄石市中院二审驳回了沈老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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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夫妇 协议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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