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襄城区李刘集村发展党员只3人审定 因弄虚作假受处分


来源:襄阳日报

人参与 评论

原标题:发展党员三人定 弄虚作假受处分 “李刘集村2014年4月发展党员,没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只开了支部会,程序不合法,违反了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我应负主要责任。我向上级党组织诚恳检讨,接受党组织

原标题:发展党员三人定 弄虚作假受处分

“李刘集村2014年4月发展党员,没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只开了支部会,程序不合法,违反了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我应负主要责任。我向上级党组织诚恳检讨,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处理。”近日,襄城区余家湖李刘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根林提起自己违反党纪党规、弄虚作假发展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悔莫及。

去年6月,襄城区余家湖李刘集村党支部准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讨论接纳村民张某为中共预备党员事宜。当时正值农忙时节,该村70%以上的党员年龄较大,所以除3名村干部外,并没有其他党员来参加会议。于是,王根林便自行将42名党员的党员支部大会缩水成3个人的小会,通过了接纳张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议题,找人填写了其入党志愿书等申报材料,后来对办事处上报时,说是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并编造了支部大会决议情况。

7月14日,襄城区纪委决定,王根林在担任李刘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规定程序,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把他人发展为党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说:“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何时候都必须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铭记于心,严格照章办事。”

相关链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案例点评: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章》中专门用一整条内容来说明和规范发展党员这一严肃任务。之所以如此慎重,就是因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如果在发展党员这个基础环节出了问题,就会破坏队伍的纯洁性,更无法保持队伍的先进性。王根林违规发展党员,表面上看,只是图省事、怕麻烦;但实际上,他的行为违反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反映了他内心视党的纪律规矩如无物的态度,是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表现。对于这种身在党内、心无敬畏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董子川)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照云]

标签:襄城区 李刘集村 发展党员 弄虚作假 襄阳频道 凤凰湖北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