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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纪委公布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点名道姓曝光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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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点名道姓曝光 再敲廉洁警钟 市纪委节前公布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襄阳日报讯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容易诱发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

原标题:点名道姓曝光 再敲廉洁警钟

市纪委节前公布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襄阳日报讯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容易诱发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昨日,市纪委通报了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至6月,枣阳市新市镇火青中学公务接待33次,午间有酒接待13次,提供接待用烟19次,接待费用共计16667元。其中4月23日(星期四),副书记王泽成、副校长骆德超等人午间接待时饮酒。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元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吕强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8月21日,刘元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泽成、吕强、骆德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襄阳市东津镇肖岗村有10次工作日午间招待,提供共计2150元的烟酒消费。在报账时,有3次的烟酒消费用甲鱼火锅代替。肖岗村村委会主任肖明永、村支部副书记肖光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8月19日,肖明永、肖光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襄城区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王恭斌,于2013年1月带领区法院11名工作人员前往海南省考察学习,途中用公款旅游花费14003元,同时王恭斌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5年6月18日,王恭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已清退。

襄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安国,婚姻登记处主任朱克国,财务科福利科长熊国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中心主任余龙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段秀芝,复退军人安置科科长周耀清,张湾镇麻面社区书记、主任范静,张湾办事处金华社区书记、主任王志敏,时任张湾社区副主任冯云海等9人,未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利用在成都学习考察之机公款到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等风景区旅游。2015年6月30日,上述9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已清退。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南漳县公路局局长别川银安排党委书记余虎于2013年5月,用其二级单位久通公司资金购买了一台价格为305800元现代胜达越野车和一台价格为235000元丰田RA V4越野车,作为局长别川银和副局长付学武的工作用车,同时三人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5年8月10日,别川银、余虎、付学武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枣阳市新市镇城建服务中心职工汪某私自将单位垃圾车开走,于2015年2月5日3点在汤河村二组与村民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车辆损伤,新市镇城建服务中心主任、支部书记王林峰管理失职。2015年7月7日,王林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滥发津补贴问题

襄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92万元。2015年7月30日,卢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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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照云]

标签:违反 八项规定 案例 襄阳频道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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