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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纪委公布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点名道姓曝光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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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点名道姓曝光 再敲廉洁警钟 市纪委节前公布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襄阳日报讯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容易诱发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0年至2015年,襄阳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福彩管理站主任秦怀国,接受县(市)区福彩分站主任谭某、李某等7人礼金共计5万元,同时秦怀国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5年6月17日,秦怀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保康县店垭镇杨树垭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宏运,宣传委员马登攀,组织委员、纪检委员林万英,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羊肉、麂子肉、茶叶等共计17420元,送给相关单位。2015年8月,杨宏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登攀、林万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4年,宜城市政府法制办在向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中,用公款购买香油、茶叶等土特产品,共计16.7万余元。宜城市政府办党委委员、市民防办主任朱天云,时任宜城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2015年7月31日,朱天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2013年春至2014年10月,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存德,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5次接受枣阳市通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翟某某、枣阳市山峰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等人的安排,参与钓鱼、吃请等活动。2015年8月21日,聂存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5年5月27日,保康县龙坪镇川山村支部委员、纪检委员秦华锋不听纪委劝阻,在家中大办“乔迁宴”、“满月宴”。秦华锋共发邀请卡240张,当日接待来客194户,参加人数350余人,摆酒席44桌,共收礼金7.2万元。2015年8月10日,秦华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6月27日,宜城市房产交易所副所长、市华益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德涛,大办儿子婚宴,邀请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礼金。其中市房管局房地产开发科科长望汝桥,市房产交易所办公室副主任刘俊涛,小河国土资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邱志勇等党员干部参加婚宴。2015年7月31日,李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望汝桥、刘俊涛、邱志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6月24日,谷城县冷集镇王家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贵生为其儿子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王开涛操办36岁“生日宴”,宴请亲戚、同学、生意合伙人约12桌,收受礼金19100元,同时王贵生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5年8月13日,王贵生、王开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紧盯中秋、国庆这个重要节点,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做好纠正“四风”的工作。要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

此外,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向全社会发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辖区和单位责任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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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照云]

标签:违反 八项规定 案例 襄阳频道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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