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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公开通报10起经济责任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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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通报的10起经济责任问责典型案例 一、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对外医疗合作、设备采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2014年11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市铁路中心医院在对外合作项目和基本建

原标题:公开通报的10起经济责任问责典型案例

一、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对外医疗合作、设备采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2014年11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市铁路中心医院在对外合作项目和基本建设中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程越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4.9万元,2015年6月15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党委书记任西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6.3万元,2015年8月6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混乱问题。

2014年6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集资、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出售商品房以及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春保因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查出,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述阳、原副总经理黎玉珍、直属三分公司原经理梁勇、鹏泰分公司原经理刘国庆等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襄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4名党员干部贪污受贿问题。

2014年3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襄阳交通物流发展局有关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襄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马卫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86400元,贪污公款14400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马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襄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樊城物流发展处干部颜庆华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原襄阳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征费中心主任刘少东、副主任徐玲莉等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襄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违规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

2014年7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不符合低保和低收入条件而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待遇等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襄阳市第三房产管理所保障科干部刘晓辉、马洪刚在审查、发放住房困难保障补贴中工作失职,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襄阳市第三房产管理所住房保障科科长张清明、樊城区王寨街道民政办主任贾新友、屏襄门街道民政办主任陈华荣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樊城区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刘德静因审核把关不严,樊城区纪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樊城区汉江街道民政办主任刘风玲、清河口街道民政办主任艾光华、米公街道民政办主任谢锐萍、定中门街道民政办主任王天芬因核查不严,由所在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军工社区工作人员马进兰因审核不严,被调离工作岗位。

五、原中国农行樊城支行违规收费问题。

2014年7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原农行樊城支行违规向市第一人民医院收取财务顾问费65万元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2010年6月,农行樊城支行(现农行高新支行)向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收取业务顾问费65万元。襄阳银监分局对农行襄阳分行行长李捷进行约谈。农行襄阳分行对农行高新区支行行长李少勇、副行长马玥进行诫勉谈话。农行高新区支行向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退还违规收取的65万元业务顾问费。襄阳银监分局对农行高新区支行行政处罚10万元。

六、南漳县丹阳大道BT项目建设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

[责任编辑:徐媛]

标签:凤凰湖北 襄阳频道 经济问题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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