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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公开通报10起经济责任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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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通报的10起经济责任问责典型案例 一、原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对外医疗合作、设备采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2014年11月,襄阳市审计局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局移送市铁路中心医院在对外合作项目和基本建

2014年4月,根据省纪委交办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2013年4月,南漳县丹阳大道BT项目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情况下开始建设,南漳县城建局、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事后弄虚作假,编制虚假招投标手续。2014年7月,南漳县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丹阳大道BT项目指挥部秘书长赵世华、南漳县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桂连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郝世勤、南漳县发改局副局长王正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七、老河口市紫薇花园项目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问题。

2015年5月,根据省纪委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2011年5月,老河口市建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紫薇花园项目容积率由原来的4.5和2.6调整为5.0,容积率调增后应征收未征收土地出让金912.55万元。老河口市纪委对负领导责任的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冈、时任老河口市规划局局长李勇,对负主管责任的时任老河口市规划局副局长王昭进行诫勉谈话。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周、老河口市规划局规划科负责人范雪恒、老河口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丁开弟因工作失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保康县疾病控制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7月,保康县审计局对保康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涂德华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保康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调查核实,保康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涂德华在任保康县疾病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865153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保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廖明哲在担任保康县疾病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57333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康县疾病控制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冯长举,对分管的财务工作监督把关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160多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宜城市鄢城办事处4个社区违反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015年2月,宜城市审计局在对社区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鄢城办事处4个社区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经查,宜城市鄢城办事处白庙社区原党委书记、主任杨在群贪污征地补偿款121335.5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白庙社区原党委委员顾家云虚报社区危房改造,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鄢城办事处九龙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徐树华挪用公款2.48万元,安排财务人员公款支付消费娱乐、美容、健身等活动6058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九龙社区工会主席、出纳陈红,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会计武大琴等2人因财务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鄢城办事处龙门路社区违规挤占土地补偿款115.35万元,用于招待费用、干部值班补助补贴等开支;公款购买2.2万元购物卡送礼;违规私设银行账户47万余元未纳入财政监管,龙门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李金合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门路社区党委副书记、报账会计胡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鄢城办事处五条路社区公款购买4420元土特产送礼、分给单位干部,五条路社区党委书记龙爱国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烈洪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鄢城办事处农经站负责人任元旦、会计何晓颖等2人因对所管理的社区财务监管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保康县马桥镇鳌头山村干部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2015年3月,保康县审计局在对马桥镇鳌头山村经济责任延伸审计时,发现保康县马桥镇鳌头山村干部存在虚报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钱物和公款旅游等问题。原鳌头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怀军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春节福利、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3.18万元;工作失职,造成村集体资金46.13万元无法收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鳌头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怀堂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4.50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鳌头山村党支部副书记高邦文、鳌头山村治调主任、民兵连长宦吉军违规发放春节福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鳌头山村计生主任、村会计张继琴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3.18万元,虚报套取扶贫资金14.50万元,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 刘惠整理)

[责任编辑:徐媛]

标签:凤凰湖北 襄阳频道 经济问题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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