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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 睡虎地秦墓


来源:凤凰湖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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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 睡虎地秦墓于1975年底在中国湖北省的云梦县发现和发掘,墓主为秦代官吏“喜”,墓葬中出土了1100余枚秦代竹简,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称为“睡虎地秦墓竹简”1、简介 睡虎地秦墓位于中国中

睡虎地秦墓

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

彩绘凤型漆勺

睡虎地秦墓竹简

睡虎地秦墓于1975年底在中国湖北省的云梦县发现和发掘,墓主为秦代官吏“喜”,墓葬中出土了1100余枚秦代竹简,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称为“睡虎地秦墓竹简”

1、简介

睡虎地秦墓位于中国中部湖北省的云梦县,1975年底,墓葬中出土了1100余枚秦代竹简(秦代包括秦统一前的秦国与统一后的秦朝,为叙述方便,秦国指七国之一的诸侯国,秦朝指秦统一后的帝国王朝,秦代指秦国和秦朝),以及毛笔、石砚、墨块等文房用具。

竹简上的秦代隶书,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记载了秦代法律、医学等诸多内容,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秦简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

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

令(制、诏):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做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令”。

式:最早出现于秦国。

式主要指法律文书。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代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制度。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

法律答问:法律解释。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

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

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一千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

2、墓主人简介

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喜”,喜生於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在秦王政元年喜年仅17岁即登记名籍为秦国服徭役,尔后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鄢等与刑法有关的低级官吏,他在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曾三次从军,参加过多次战斗,到过秦的几个郡县,最后亡任上,他亲身经历了始皇亲政到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记载喜一生的文书《编年纪》,记载了秦最辉煌的时代。

喜生前任县令史,即县令属下小吏,参预过“治狱”。墓葬竹简法条是喜生前从事法律活动而抄录的有关法律文书,主要抄录了行政管理与“治狱”方面的律令条文,记录了刑事、经济、民事和官吏管理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肯定不是秦朝的全部法条,但是是常用法律条文,其中还抄录了当时魏国的一个关于“赘婿”的法律,可能于秦律相同,也适用于秦国的法律活动。睡虎地秦简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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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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