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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应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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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行收费应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据法治周末2015年4月21日报道)4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在考察中国工商银行时,李克强询问分析师,小

原标题:银行收费应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据法治周末2015年4月21日报道)4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在考察中国工商银行时,李克强询问分析师,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没有降低?服务收费还有多少项?有关负责人说,企业融资成本略有降低,服务收费精简后仍有20多项。总理当即要求进一步减少服务收费项目,“能不收的尽量不收”。

银行乱收费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层面也出台多项措施进行治理。2014年8月1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贵”问题,发改委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年底,对商业银行的150家分支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其违规行为开出了15.85亿元的罚单。

在2014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情况报告中,中消协也提出银行服务收费高、服务收费不合理、乱收费等问题仍比较严重。

这次总理连续呼吁降低银行服务收费,又将银行服务收费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然而,有人却认为,银行并非公益组织,是自负盈亏的营利性企业,定价应该由市场决定,政府只应该起到调控的作用,不然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原则相悖。这种观点有一定合理之处。根据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服务,商业银行自身没有太多决定权,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属于银行提供服务的对价。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商业性组织享有根据供需为自己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定价的自主权。

但是应该看到,银行不仅仅具有商业性,因其特殊的行业性质,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公共性,而这种公共性的属性长期被人们所忽略。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就曾指出,“银行业是服务于公众的企业,它既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也是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这就注定了它必须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必须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规范其行为”。

在商业银行的设立、运营和退出等阶段,商业银行都享受了国家特殊的政策保护。银行设立的高门槛,国家对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限制,使得银行业存在着事实上的垄断。同时,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关系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如果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于短期利益设置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从而增加银行利润,不仅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而且会进一步转化为社会的成本,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得整个社会经济陷于低效率甚至无效率状态。

因此,在制定针对银行乱收费的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商业银行这种既有商业性也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在尊重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基础上由政府加以引导和规范。从国家的顶层设计来说,要改革银行业体制机制,降低银行业准入门槛,创造竞争的市场环境,恢复被扭曲的市场定价机制。

在法律调控机制方面,坚持透明化原则,提高银行收费的透明度,统一银行收费的披露方式,促进存款机构的竞争和企业的自主选择。同时,加强银行服务收费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照差别化的原则,进一步详细界定,哪些服务需要免费,哪些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哪些应该举行听证,从而使商业银行收费的规则获得公众和企业的认同,从而实现银企共赢。(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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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银行收费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减少服务收费项目 凤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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