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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一票否决制应向公众敞开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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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票否决制应向公众敞开 官员一票否决制在我国已实行了30多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大事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招商引资、信访、群众满意度等事情上,一些地区滥用一票否决制,导致下级不惜造假穷于应付

原标题:一票否决制应向公众敞开

官员一票否决制在我国已实行了30多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大事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招商引资、信访、群众满意度等事情上,一些地区滥用一票否决制,导致下级不惜造假穷于应付、依上级行政不依法行政等现象;而在环保等方面,虽也引入一票否决制,但因组织部门没有真正介入,地方很少问责。

上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领域率先引入一票否决制,政令推行取得显著效果,一票否决制也因此在各个领域推广开来。现在在招商引资、信访控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反腐倡廉等领域,几乎都可发现一票否决制的不同版本。

一票否决制的广泛适用,首先得益于自上而下的考核高压。但正如媒体盘点的那样,这种压力型考核模式为政令通畅提供保障同时,也因为对试错空间的封堵,使得驱动官员行使职能的考核压力,变成了政治红线。当然,问题并不在于考核红线本身,而在于在适用范围泛化、指标设定不科学、配套问责机制缺乏的背景下,不排除基层通过造假、应付等手段来释放其独自消化不了的考核压力。

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一样,一票否决制似乎正成为一个无所不装的筐。从管理模式的利弊角度来分析,造假、应付的存在,意味着一票否决制所造就的政令通达的行政图景中,存在着必须正视的泡沫。而当考核指标层层派发下来时,它事实上成为了基层政府和官员行政的指挥棒,压力层层分解的结果之一,就是客观上在强化唯上负责的行政理念。唯上负责加剧一票否决的压力效果,基层政府和官员围绕否决项目不遗余力地施政努力,又在加固着唯上负责的模式,这似乎陷入了循环。

一票否决制所依赖的考核高压,既有着保障政令通达的优势,却也有不足,关键在于压力的建构者是谁。一票否决,代表着一种不容妥协、不留余地的重视, 但除了职能行使者对政令的重视程度之外,社会管理的另一个要点是,政令要与现实治理需求对接。这个对接的过程,其实也是将一票否决的压力转移到民众手中的过程。无论是环保,还是治安,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对公众治理需求的一种回应。不可否认,引入一票否决制的领域,往往是因其涉及到公共领域最敏感、最关切的现实问题。公众作为社会治理的诉求者,理所当然也应是评测者,而他们的评测不仅最能体现政令的实施效果,也能对政府行政形成刚性的倒逼。

如果一票否决机制是对公众敞开的,那么通过掩盖问题来应付压力,将变得困难。这是因为问题一旦发生,总有一个人拥有那否决的一票。不过,这种面向公众开放的参与机制,前提是一票否决制的适用范围需得到明确。对于社会管理的一般性领域,通过常规的政绩考核体系即可,一票否决机制只是在关键性领域,比如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建立自身的效力和权威。

当然,面向公众开放的否决平台的建立,并不简单,它还涉及到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的建立,这主要涉及技术问题。一票否决制的合理优化,主要难点在于打破自上而下的考核机制,以开放的行政姿态来让权力面向广大民众。建立在对民意负责的基础之上,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才能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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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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