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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呼之欲出 北上广汉四地试点引热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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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家调查:以房养老保险呼之欲出 四地试点引热议截至2014年2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2011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1.78亿,预计2015年我国60

上海:“以房养老”试点艰难前行

此前,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李立国在201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高层论坛上介绍说,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34年则将突破4亿,这为我国应对老龄化提出了严峻挑战。毫无疑问,“以房养老”在老龄化市场背景下又将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

以房养老:并非第一次试水

前几年,“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长春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其背后原因有以下几点:

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规避市场风险,针对“以房养老”的群体挑肥拣瘦,设置的门槛过高。如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等等。这么苛刻的条件导致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由于传统观念,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以房养老”观念短期难以改变。具体做法未明确,也没有向民间资本开放,养老群体不敢贸然“以房养老”。房产资产如何估值?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对于资产升值及价格的影响明显,如何规避、计算、对冲市场风险?现阶段还没有统一的公开的标准。

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产权未到期或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到期后房屋是直接归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作为遗产分配给老人子女?这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有钱未必买到优质养老服务,现阶段“以房养老”与养老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矛盾突出。

保险企业:风险与机遇并存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向新华网记者表示:在“以房养老”领域,本身存在“硬伤”,即人口长寿风险,这在短期内还无法解决。随着生活条件的越来越好,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保险公司届时能否如期将房子变卖转化成收益,存在养老人口后续安置的重要牵制。在养老保障比较充备的国家,这一点不是太大的难题。但在国内多数人的养老保障并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届时收房难免遇到人性困局。随着国内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不能如期收回的个案很可能成为普遍案例,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能力应对值得考量。

其次,国内未来房屋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稳定的经济环境和私有体制下,一栋物业的未来价值是可以大致评估的。但国内处于改革拐点期,房地产市场也面临局部风险,公开数据显示,近10年的人口出生率的趋势是缓步下降的,需求的规模会缩减。而房子20年后或将不再值钱。

最后,土地使用权到期风险。目前国内居住土地出让期限为70年,未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案。后是否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存在不可测性。这是售价之外的,另一层重要市场变现价格变数。”

在这种背景下评估20年后的房价本身具有相当的难度,评估价格和实际偏差可能会很大。这些因素不可避免的驱动保险企业保守评估未来房价,即将价格做低评估。比如将现市值600万的房产评估成400万,甚至更低,并要在这个基础上做出保险公司自己的盈利。那就意味着可以提供给抵押人的养老费用进一步缩水。

即便排除掉土地使用权到期风险, “自我理财养老”概念也会在投资理财市场的帮助下,排挤“以房养老”空间。简单一点来说,如果个人将价值600万元的房屋变现,进行年收益率在6-8%的理财投资。在同等居住条件下可以租住12万元/年的房屋。个人可开支生活费用在24-36万元/年,而且无论何时终老,自己始终有600万元可以变现的投资资金防备不测。即便终老之后,也仍有600万元的结余。因此,从经济角度看,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金若不能大幅超过24-36万元/年的生活费用,个人不会选择以房养老。

在房价处于低谷,未来持续上涨明确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才有承接业务的信心。现在显然不是洼地,楼市经过多年疯涨后已经进入绝对高位,市场也已经开始出现进入周期性调整的迹象。“以房养老”在这种背景下亮相,能够跟市场达成的共赢面非常窄,其处境相当尴尬。

养老市场:亟需规范与完善

尽管中国老龄化加速,养老床位没有办法满足市场需求,大量的市场需求持续存在,短期内养老产业、养老地产政策频发,鼓励和支持满足养老产业、养老地产的发展,但是,从现阶段来讲,“以房养老”仍然是处于探索阶段,即使“以房养老”试点在明年有了具体操作办法,但是,短期内来讲还需要突破上述诸多问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产业市场。由此,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市场定价与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公开化、公正化的市场化的“以房养老”操作体系,不再设置行业进入门槛,让民间资本充分参与养老产业的竞争,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放下身段,以促进“以房养老”相关衍生产品的创新,降低养老群体通过“以房养老”的成本,让更多老龄群体享受到“以房养老”的实惠。

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房产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这样,金融机构可以以资产管理公司名义对于“以房养老”资产打包进行操作,既可以使养老群体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金融机构也会因此有一定的经营收益,收益部分或按照一定方式对冲市场风险损失,或以一定形式补贴给养老群体。

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何处理相关问题,使“以房养老”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有法可依。如补缴少量土地出让金,可最多延长一定年限住宅产权使用年限,可以增强“以房养老”方式的市场参与活力,使金融机构、养老群体及家庭都会有更多的受益机会和选择。

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在新建、改建养老地产项目,新增床位使用时,应切实考虑养老地产周边配套、老年群体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问题,避免配套服务与养老项目脱节的现象,避免因公众认可度不足,设计、配套和服务等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地段过于偏远等因素,使现有新建、改造完成的机构养老项目床位陷入“空置”的窘境。同时,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让“以房养老”群体真正享受到这样养老方式为自己带来的便利性、舒适性等服务。

推广新式的养老观念,改变传统观念显得非常关键。通过推广新式的养老观念,让更多的家庭、老年群体对于“以房养老”有一个新的认识,以此逐步打开“以房养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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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莎]

标签:试点 以房养老 保险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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