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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工商局出台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规范


来源:恩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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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州工商局出台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规范11月12日,笔者从州工商局获悉,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恩施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

原标题:州工商局出台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规范

11月12日,笔者从州工商局获悉,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恩施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恩施州工商局根据《商标法》、《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制定了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申请实行自愿原则,应具备商标是本州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且权属关系明晰,无权属争议;商标注册后连续实际合法使用3年以上;申报企业未进入信用公示异常名录,使用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可靠,信誉度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抽查检验产品质量无不合格现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消费者投诉率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州内或者同行业位居前列等六个方面的条件。

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评审实行票决制,每名评委对参评商标有一票的票决权,申报的每件商标得票数必须达到参会评委的半数以上,并向社会发布认定公告。

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该次恩施州知名商标认定或续展认定的申请资格。已获得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参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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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子墨]

标签:恩施州知名商标 申请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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