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者被泼粪 邻里如何“深仇大恨”

武汉20余老人夜跳音乐操 遭人从楼上泼粪便

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

物业公司孙经理称,健身的老人和附近住户的矛盾由来已久,物业曾劝说老人到小区外顺道街旁的广场上健身,但老人们认为有汽车尾气,不愿意去。 [详细]

武汉广场舞大妈遭泼粪 始终不愿另选活动地点

由于不堪小区内广场舞的噪声干扰,临近高楼住户愤而向舞群泼洒粪便。此消息曝光以后,不少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并称问题要圆满解决,还要靠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宽容。

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社区领导的带领下,召集2号楼和3号楼的住户代表与小区的广场舞爱好者进行了协商。由于熊女士等人始终不同意另选地点,有居民提出,希望由物业公司出面,在广场上加装隔音设施降噪,但尚未得到具体答复。 [详细]

超过噪音警戒线 记者实测广场舞噪声值最高达71分贝

在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支持下,记者带着分贝仪先后在武汉经济开发区水木清华小区、江岸区市第十一医院、江汉区王家墩东地铁站A出口等“广场舞”场所,以及附近居民家中实地测量。

在武汉经济开发区三角路与神龙大道交会口的一处空地上,伴着激昂的乐曲,近80位市民已摆开队列翩翩起舞。记者持分贝仪测量,距音响约10米处,1分钟内平均噪声值达约92分贝,最高达95.2分贝。30米外,1分钟平均噪声值约82分贝,最高达88.5分贝。50米外,1分钟平均噪声值减为74分贝左右。[详细]

广场跳舞是权利 城市发展要跟上

大妈跳广场舞被泼粪 在广场跳舞是自由

大妈跳广场舞被泼粪,广场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大家的,而不是某些人的。跳广场舞时,把噪音控制在一定限度内,没人有权干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如下规定: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详细]

广场舞扰民 别让居民用法外手段获得法定权利

武汉嘉园小区对于广场舞的争端悬而未决,跳舞的大妈坦言与2号楼业主们的矛盾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由于嫌她们噪音扰民,双方发生过口角,直到用大粪作“武器”。

如今在各大城市中最流行的活动莫过于广场舞,很多人通过参与锻炼找到了运动的快乐,也结交了朋友。可是,广场舞噪音大问题也给周边居民带来烦恼,已经极大地影响邻里关系,甚至多次导致恶性冲突。[详细]

广场舞扰民 凸显的是城市发展的隐疾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每当太阳升起或者夜幕降临时,城区的广场、公园甚至居民区里总是有很多热心锻炼的人群。而如今在各大城市中最流行的活动莫过于广场舞,很多人通过参与锻炼找到了运动的快乐,也结交了朋友。

可是,广场舞噪音大问题也给周边居民带来烦恼,已经逐渐成为各城市的老大难问题,极大地影响邻里关系,甚至多次导致恶性冲突。今年8月份,家住昌平区的史某因觉得院子里跳广场舞的噪音过大,而同邻居发生争执,其间他竟拿出家中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并将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放出来冲进人群。本月初,史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已被批准逮捕。而这两天在武汉又出现了“泼粪门”。[详细]

全民健身值提倡 如何运动有方法

广场舞者怎样才能不扰民 明确法律法规是关键

我国的法律虽然也有噪音扰民方面的规定,但跳广场舞和其所播放的音乐,是否达到扰民的标准,却是不易监测的。或者即便是监测后认为没有扰民,但楼上业主在个人感受上,可能也会觉得不堪其扰。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边要跳广场舞,一边觉得跳舞影响了自己,两下一较劲,泼粪便就成了不是结果的结果。

约束与规范广场舞,避免舞者在满足个人需要的时候扰民,给他人带来不便,最终还是得回到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建立与明确上去。比如美国对此就有相关法律规定,此前,也有"中国大妈"在美国广场跳舞而被"带走",最终接受处罚的案例。 [详细]

广场舞大妈被泼粪:中国式健身需邻里互相体谅

广场舞作为“中国式健身”的代表,可以说是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催生出来的,一方面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很多老年人退休在家;另一方面,大多数小区缺少居民健身场所。正是由于这两点原因,所以广场舞在国内火了起来,这种一块空地、一个扩音器几个人聚在一起就可以跳起来的健身方式深受老年人喜爱。现如今,老年人广场舞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甚至逐渐成为一种文化,在很多小区楼下都可以看到一群老年人随着动感的音乐舞动。

为了和谐邻里关系,大家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热衷于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听取别人意见,改换一下时间、地点,调小音量、甚而不能只顾自己而招致别人反感,导致彼此不快。《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中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详细]

解决广场舞冲突需社会协调机制 更需政府加大公共设施投入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对公共秩序的要求也就愈发严格。在公共生活中,人们的愿望各有不同,当人们的利益诉求产生冲突时,只有让“秩序”出场,才能够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转;当个人利益干扰到集体利益的时候,人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及时纠偏,并且要适当“让渡”自己的利益。其实,和谐的真意就在秩序之中。

由广场舞引发的冲突可能会得到暂时的缓解,但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和城市管理者们,充分考虑当前老龄化加剧的形势,适当的加大公共设施投入,多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真正的老有所乐,才是化解广场舞大妈尴尬的根本方法,而不能让小区的业主们来买单。 [详细]

结语

眼下,广场舞已经成为我国民众最主要的健身方式。一方面,关于“中国人最焦虑”、“中国人最着急”式的结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国人健身方式又较为单一,健身场所少之又少,许多地方的学校根本不对外开放,即便让操场闲着空着,也不让市民进去健身。此语境下,成本低廉、准入门槛低、老少咸宜的广场舞也便很快成为了“健身奢侈时代”满足公众健身基本需求的最好方式。 从目前来看,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人均广场面积未达到“宜居标准”。如此条件之下,广场舞只能更多地在人家楼下进行。希望各地方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时,既要注意休闲广场的修建,又要注意休闲广场的布局,由此来促进市民休闲文化的发展和全民身体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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