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拆迁还建房未办证如何处理


来源:楚天都市报

人参与 评论

今年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大楚网网友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其中的典型案例,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网友:我今年在百胜

今年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大楚网网友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其中的典型案例,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网友:我今年在百胜青城一品买了房子,马上就交房了,不晓得怎么收房及办证,能不能办证?

武汉市房管局产权处:购房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房手续。青城一品开发商目前尚未申请办理项目初始登记,业主可敦促其按约定尽快办理初始登记,随后凭购房合同、权属证明书等资料办理过户到自己名下。据了解,开发企业正在准备资料,申报初始登记。

案例二

网友:两证办好后,手头仅有的一份购房合同交给办证中心了,购房人手头没了购房合同,这是普遍现象吗?

武汉市房管局产权处:办证需要合同原件,登记机构已将合同原件存档保留。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需要预留原件,如确实没有原件,购房人可到登记机构复印并出具原件存档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案例三

网友:本人在桥口区有套1997年的拆迁还建房,至今未办理两证,请问如何处理?

武汉市房管局产权处:市政府已下发武政规(2013)8号文件,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因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办理“两证”,且无权属纠纷的已列入“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案例四

网友:维修资金可以报销全部的维修费用吗?

武汉市房管局物业处: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只要属于这个范围的都可以申请维修资金解决维修费用问题。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86799988-446,78548405@qq.com。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住房保障管理局 办证 处理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