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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三峡工程2.79亿元移民资金被挪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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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三峡竣工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移民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涉及金额2.79亿元,主要用于非移民迁建项目、弥补行政管理费等支出。重庆市和湖北省等地已全部收回相关资金,继续用于移民安置后续支出。 原标题:审

核心提示:三峡竣工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移民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涉及金额2.79亿元,主要用于非移民迁建项目、弥补行政管理费等支出。重庆市和湖北省等地已全部收回相关资金,继续用于移民安置后续支出。

原标题:审计署公布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三峡工程财务决算总金额为2078.73亿元,本次审计中发现,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共多计投资7.55亿元(占决算总金额的0.36%),还发现涉嫌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5件,涉及金额1.13亿元。全文如下:

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2013年6月7日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具体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编制的枢纽工程和输变电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办)编制的移民资金财务决算草案。审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反复听取了三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三峡集团公司等单位以及重庆、湖北、湖南、上海等省市政府的意见。截至2012年11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三峡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1992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1993年7月、1994年12月和1997年2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峡建委)先后批准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水库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总额及切块包干方案、输变电系统设计概算。根据以上审议批准结果,三峡工程建设目标是:将长江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充分发挥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水电站和通航建筑物等。拦河大坝全长1983米,坝顶高程185米;水电站装机26台,总容量1820万千瓦;通航建筑物为双线五级船闸和单线垂直升船机,年单向通过能力分别为5000万吨和350万吨。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75米,总库容为393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为221.5亿立方米。

2.输变电工程。直流换流容量为1800万千瓦,交流变电容量为2275万千伏安,供电范围包括江苏、广东、上海等10省市,输电线路总长9194公里,并配套建设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等项目。

3.水库移民。库区规划移民搬迁建房人口124.55万,迁建房屋4365.5万平方米,搬迁工矿企业1632家、城市(县城)12座、集镇114座,实施文物保护项目1087处。

(二)概算及资金来源。

三峡建委根据确定的建设内容,以1993年5月末价格水平为基准,批复三峡工程静态投资概算合计1352.66亿元。其中:枢纽工程500.9亿元、输变电工程322.74亿元、移民资金529.02亿元;按照物价和利率等影响因素测算,动态总投资合计2485.37亿元,其中:枢纽工程1263.85亿元,输变电工程364.99亿元,移民资金856.53亿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筹资方案,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电网收益再投入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外资等。截至2011年12月底,三峡工程建设资金投入2078.73亿元。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615.87亿元,向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发电机组收入350.31亿元,电网收益再投入110.69亿元,基建基金等专项拨款1.86亿元。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筹措的资金,目前已全部偿还。此外,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国家还通过相关政策给予了资金支持。

(三)竣工财务决算草案情况。

按照三峡集团公司等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三峡工程财务决算总金额为2078.73亿元。具体情况:

1.枢纽工程。截至决算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决算草案金额873.61亿元,其中:已完工项目投资801.51亿元,升船机、坝区整理完善等尾工项目预计投资72.1亿元。截至2011年底,这两个尾工项目分别完成其总投资的38%和43%。

2.输变电工程。截至决算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输变电工程全部完工,决算草案金额348.59亿元。其中:一次系统项目322.95亿元(直流工程192.24亿元、交流工程130.71亿元),二次系统项目12.32亿元,专项费用8.59亿元,总预备费2.23亿元,电网调度大楼2.5亿元。

3.移民资金。截至决算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实行任务和资金“双包干”、纳入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的移民资金共856.53亿元,按21︰4︰75的比例分别计入防洪、航运和发电资产。此外,用于移民的资金还包括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派生资金(移民资金存款利息、耕地占用税返还、超面积使用土地的出让金等)、三次提前蓄水一次性补助、工矿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63.76亿元2。截至2011年6月30日,移民搬迁安置已支出共计757.7亿元,在建项目或未完成结算项目162.59亿元。

按照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三峡工程形成资产2078.73亿元。其中:交付三峡集团公司1729.25亿元,包括防洪资产179.87亿元、发电资产1300.24亿元、航运资产247.55亿元(含升船机等尾工项目)、坝区接待中心等其他独立资产1.59亿元;交付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资产348.59亿元;三峡办办公楼等资产8800万元待财政部批准后转出;核销8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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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标签:三峡工程 移民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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