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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学生有偿补课 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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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体罚学生有偿补课都将处罚 据新华社电根据教育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体罚学生有偿补课都将处罚

据新华社电根据教育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18日。

教师10种行为将受处分

意见稿列举了教师受处分的10种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明确规定5种处分方式

意见稿明确,给予教师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意见稿要求,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以上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听证。

意见稿还强调,对于教师性侵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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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晶晶]

标签:学生 教师 意见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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