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鄂州纪委曝光违法违纪案例 去年处理党员干部162名


来源:楚天时报

人参与 评论

原标题:鄂州去年处理党员干部162名 昨日,鄂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强决心,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明察暗访138次,问责处理党员干

原标题:鄂州去年处理党员干部162名

昨日,鄂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强决心,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明察暗访138次,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62人。

通报称,2013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鄂州市纪委印发系列文件规定,对奢侈浪费、同城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作出明确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干部外出工作告知及市外学习考察上报备案等作风建设相关制度103个,对转变作风定“硬杠杠”,牵住了作风建设的“牛鼻子”。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上下班纪律等方面突出问题,密集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138次。去年,鄂州市纪委组织专班对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专项清理,对3家拟建楼堂馆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在开展公车专项治理中,对13辆超标车进行统一处置。

通过开展科级干部虚监漏监问题专项治理,对15家市直单位30个科室进行挂牌监督。另外还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512名纪检干部和78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作出“零持有、零报告”。

去年,鄂州市纪委严格执纪亮剑,先后6次发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和严格执纪问责。

据统计,全年共下达整改通知230份,督促整改问题280个,下发通报66期,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6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平均每两天问责处理一名干部。

案例1

肖文斌受贿案

肖文斌在担任鄂州市环卫局长、城管局长的8年时间里,其私欲膨胀、贪图享乐、独断专行、揽权捞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该案是鄂州建市以来查办的受贿总额最大、违纪点位最多、捞钱手段最黑、串供退赃最广的违纪违法案件。

肖文斌利用职权,通过“收礼金、吃回扣、捞好处”等方式,在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广告管理等方面,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对本应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工程,其以应急工程、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名目规避招标,凡是过手项目都要捞上一笔;调查期间,肖文斌如惊弓之鸟,串供堵口、到处退赃,错误性质极其严重。

肖文斌在“双规”期间后悔莫及:“我要这些钱搞么事哟,我又不缺钱,我真是替自己不值啊!我收了这些钱、犯了这些错,自己跟自己都没法交待,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啊……”

2013年10月26日,经报请鄂州市委批准,肖文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2

沈美树受贿案

沈美树2007年调任鄂州市住建委工作之初,对自己要求较严,曾一度对贪污受贿保持高度警惕。但随着自己分管市政工程与个体老板接触机会不断增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滋长,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利用自己手中权力非法敛财,从收烟、收酒开始,渐渐发展到收卡、收礼金、收大额现金,一步步走上严重违法犯罪的道路。“双规”期间,沈对自己作出深刻剖析和反省:“我对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平时喜欢抹牌赌博,逐渐发展到收受礼金和大额现金,受到党纪国法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对不起党对自己多年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同事和组织,现在悔之晚矣。”

2013年11月18日,经报请鄂州市委批准,沈美树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案例3

涂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涂某某原任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县级)。

2013年10月3日(国庆节放假期间)15时许,涂某某与社会人员熊某、宋某某、姜某某等3人在凤凰假日酒店1298号房间打麻将时,被鄂州市纪委、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暗访组发现,桌面资金共计24900元,其中涂某某10600元。鄂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涂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赌资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其于2013年12月10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4

谢某某受贿案

谢某某原任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2008年至2010年,谢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万元。2011年7月7日,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定谢某某犯受贿罪。

谢某某身为中共党员,触犯刑法,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于2013年7月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5

许某某受贿案

许某某原任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科长。

许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000元。2011年3月7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许某某犯受贿罪。

许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触犯刑法,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于2013年7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6

周某某受贿案

周某某原任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产业技术科主任科员。

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30000元。2012年9月21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判定周某某犯受贿罪。

周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触犯刑法,虽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退出全部赃款,但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于2013年7月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7

鄂城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

鄂城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办事效率低下,违规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截留上级基金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形象和我市的招商引资环境。

鄂城区对其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责令区质监站停止各项违规收费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收费予以清退和追缴。

对区质监站站长欧阳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副站长李某某和汪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人会计赵某、出纳胡某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对区住建局局长虞某某、分管副局长童某某分别给予诫免谈话和书面检查的责任追究。

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工作目标考核分值;对鄂城区物价局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8

7名干部治污履责不力案

2013年6月、11月媒体曝光鄂城区汀祖镇、碧石渡镇企业违法生产导致环境污染、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事件。鄂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鄂城环境监察大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执法不严,以罚代管;汀祖镇、碧石渡镇履行环境保护地方政府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企业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得力、处置不到位。

鄂城区、环保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鄂城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不再担任鄂城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给予鄂城环境监察大队汀祖监察所监察员范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汀祖镇党委委员马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碧石渡镇副镇长刘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汀祖镇地环办主任王某某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碧石渡镇经贸服务中心干部鲁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碧石渡镇卢湾村村委会副主任丁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9

医保局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约请钓鱼案

2013年11月29日下午,鄂州市医保局稽查科稽查二组组长胡某某向葛店镇大湾卫生院院长余某某提出去葛店钓鱼要求其安排,余应允。12月1日上午,胡某某邀约其哥哥胡某(华容区人民医院医生)、姨姐夫李某某(鄂城区燕矶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吴某某(葛店镇卫生院医保科科长)等一行四人到葛店镇陈正村鱼塘钓鱼,钓鱼期间,吴某某因鱼杆触及高压线,经医护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胡某某在履职过程中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钓鱼,发生随行人员触电死亡的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人社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胡某某开除的行政处分;葛店开发区给予葛店卫生院院长余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华容区纪委对华容区人民医院医生胡某、鄂城区燕矶镇对该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李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对医保局及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队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另行查处通报。

案例10

王某套取项目资金案

王某2011年9月起担任涂家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

在“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中,其分管的涂家垴镇农业办公室以偿还历年欠债及弥补经费不足为由,虚增了部分塘堰改造面积和多报塘堰改造的数量,套取国家资金60.5万元,长期由镇农办出纳个人保管,经其签字同意用于镇农办开支费用40.5万元。2013年11月,梁子湖区纪委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涂家垴镇镇长卢某给予诫勉谈话。

案例11

金某挪用专项资金案

金某2011年9月任鄂城区碧石渡镇金文武村金文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在金某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截留挪用“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截留挪用塘堰改造专项资金、虚报套取国家“普九”化债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金某对上述违纪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于2013年10月12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12

柳某某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案

柳某某原葛店镇农科所主任。2011至2012年,柳某某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1200余元。葛店镇镇党委给予柳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13

“带彩”娱乐

2013年9月21日下午,西山街道干部谈某某、徐某某在长城花园大酒店与2名社会人员“带彩”打麻将,金额较大,公安机关认定为赌博,并给予治安处罚。西山街道党工委给予谈某某、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14

公车私用

2013年4月4日上午,鄂州市公交客运管理处营运管理所原所长周某擅自将单位交通执法车辆开回沙窝乡老家,被网友在东湖论坛曝光。市交通局给予当事人周某免职,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补交燃油费300元,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任谦]

标签:鄂州 干部 案例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