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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男女“陌陌”相约喝酒 江边吹风一人溺亡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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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陌陌”相约喝酒酒后一人溺亡死者家属状告三伙伴 两名“80后”小伙通过“陌陌”结识两名“90后”女子,四人相约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2点多。回家途中改道去江边吹风散心,一名“90后”女子不慎跌入

原标题:“陌陌”相约喝酒酒后一人溺亡死者家属状告三伙伴

两名“80后”小伙通过“陌陌”结识两名“90后”女子,四人相约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2点多。回家途中改道去江边吹风散心,一名“90后”女子不慎跌入江中溺水死亡。

死者父母将其余三名小伙伴告到了法院。一纸判决书下来,发现三名小伙伴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死者父母从法院领取了执行款145000元。

两男两女“陌陌”相约喝酒

2013年3月15日晚,小豪、小毅、小丽、小梦,在温州智慧谷喝酒。小豪是这次聚会的组织人。

小豪与小丽在这天晚上之前还是陌生人。这天晚上他们两人先是结识于一款手机软件“陌陌”。

当晚,小豪通过“陌陌”约小丽去喝酒。小丽一口答应。

小豪叫上了自己的朋友小毅;小丽则叫上了同在温州一家KTV打工的小梦。

四人都是年轻人。小丽,女,1998年出生,江苏铜山人;小梦,女,1996年出生,湖北京山人;小豪,男,1987年出生,温州人;小毅,男,1987年出生,温州人。

他们一直喝到第二天的凌晨2点才离开。小豪说,那天晚上,小梦说自己失恋了,喝得比较多,他自己喝了多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因为觉得小丽没有喝多少酒,意识比较清醒,他和小毅一直在照顾心情不好,喝酒较多的小梦。几个人决定一起先送小梦回家。

出租车上,小梦提出晚上要去小丽家里睡觉,所以出租车改道往小丽家行驶。途径瓯江路江边时,小梦又提议要去江边吹吹风散心,四个人便一同下车前往江边。

江边吹风一人落水死亡

下车后,小豪和小丽走在前面。等小毅和小梦赶上时,他们两人已爬到江边护栏外的石台上玩耍。

这里江边的护栏高度在一米二左右,护栏外面离江水近的位置大约有5平米的平台。

小毅上去把小豪拉回到栏杆内,小梦在此时摔了一跤。两个男人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小梦身上。

就这一会儿的工夫,等小毅回神准备去拉小丽时,却发现她已经跌到了水里。小毅赶紧让小豪去报警,他自己马上跳到了江里面救人。

“当我跳下去的时候她已经离我很远了,水流很急,我已经救不了她了。”小毅没有将落水的小丽救起,小毅后来被及时赶来的水警救助得以脱险,小丽溺水身亡。

死者家属索赔37万

48岁的闫先生和45岁的袁女士育有四个子女。两人离婚之后,女儿小丽就分给了袁女士。事发时,小丽才15岁。

2013年12月2日,闫先生和袁女士将小豪、小毅、小梦告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经济损失371083.5元。

小丽的父母认为悲剧的发生是由于小豪、小毅、小梦三个人明知道小丽因为醉酒意志消弱,却带她去江边吹风,三人没有尽到保护与安全注意义务,对小丽的死负有直接责任。

2014年1月17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3月17日,鹿城法院一审认定死者小丽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其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50%的责任。小豪作为聚会的组织者,承担30%的责任,赔偿小丽父母97222.65元。小毅承担10%的责任,赔偿32407.55元,小梦承担10%的责任,赔偿32407.55元。

死者父母领取执行款145000元

案件判决生效之后,三人没有依判决书履行债务。2014年4月28日,闫先生、袁女士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一番查询,执行法官发现小豪、小毅、小梦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事情发生后,对小豪、小毅、小梦的冲击也很大。执行法官介绍,原本在国外留学的小豪因为家里发生了变故,没有经济能力再出国留学,就留在温州,靠帮别人补习外语过日子。

原本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的小毅,事发后也没了工作,断了经济来源。

小梦辞去了原来的KTV的工作,去上海打工。家中只有老父靠骑“摩的”提供经济来源。

5月30日,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闫先生、袁女士与小豪、小毅、小梦达成执行和解。

近日,闫先生、袁女士从法院领取了145000元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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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小毅 小梦 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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