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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上半年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 9名厅级干部被查办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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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年上半年全省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 9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被查办 昨日,省纪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2998件(次),立案查办违

原标题:今年上半年全省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

9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被查办

昨日,省纪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2998件(次),立案查办违纪案件8575件,已经结案6445件、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移送司法机关342人,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7亿元。同时,省纪委还通报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运用纪律审查措施和开展组织协调查办的9起典型案件,9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犯党纪被查办。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亨华

违规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转干、提拔、调动

周亨华,2012年1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周亨华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转干、提拔、调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违规划拨国家财政经费,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咸宁市原总工会主席程群林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程群林,2014年4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经查,程群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3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省农垦局原副局长李寿垓

在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寿垓,2009年3月任省农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查,李寿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挪用公款、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堂

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收受贿赂

陈家堂,2012年3月,任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陈家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陈家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

马秋平,2012年5月任荆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经查,马秋平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王绍志

违规买卖股票、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绍志,2013年5月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巡视员。经查,王绍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上市、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福清

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龙福清,2012年1月任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经查,龙福清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恩施州原副州长肖作文

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肖作文,2012年1月任恩施州副州长。经查,肖作文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肖作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洪湖市原市委书记邹太新

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受贿

邹太新,2011年9月任洪湖市委书记。经查,邹太新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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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潜彬]

标签:严重违犯党纪 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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