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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督管理领导干部 要以问责的实效取信于民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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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让人民群众看到了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守规尽责的决心。 好制度靠硬执行,好政策要真落地。政令不行,纸

《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让人民群众看到了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守规尽责的决心。

好制度靠硬执行,好政策要真落地。政令不行,纸上谈兵,只会自欺欺人,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在《办法》出台以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早已开展,只是囿于机制、措施及手段等因素限制,有些流于形式,问责的力度和效果打了折扣。《办法》的实施,从制度上解决了“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当前的关键,是要在严格执行问责上下功夫,坚持做到权责对等、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要统一思想抓问责。《办法》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全省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集体智慧,一经实施,便是铁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把贯彻执行《办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清除“四风”的重要途径,坚决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共同营造问责执行的良好氛围。

要落实行动抓问责。省领导强调要把《办法》变成“铁笼子”、“高压线”,这里的关键是见行动、动真格,将经济责任问责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组织、监察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持原则,依法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问责工作,真诚接受监督,坦诚面对问责,确保《办法》顺利贯彻执行。

要把握标准抓问责。实际工作中,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过大、责任过小,权责不对等的现象不满意,认为有些时候对领导干部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一类的问责,与其因工作失职或失察造成的危害相比不相称。在经济责任问责中,问什么责,怎么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要按照《办法》规定严格把握标准和尺度,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准确界定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切实做到轻责轻罚、重责重罚,轻重适度、责罚相当,罚当其责、不枉不纵。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是党和政府的服务对象。干部好不好,群众看得最清楚。对领导干部的问责,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在经济责任问责中,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问责情况要主动向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倾听民声、吸纳民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问责中的监督权、参与权、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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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领导干部 监督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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